本草衍義

卷十七

石蠶

卷十七/石蠶2
原文
謂之為草,則繆矣。經言「肉解結氣」,《注》中更辨不定。
白話
稱它為草,那就錯了。經典上說「肉能解除氣結」,註解中更是辨別不定。
原文
此物在處有,附生水中石上,作絲繭如釵股,長寸許,以蔽其身,色如泥,蠶在其中。此所以謂之石蠶也。今方家用者絕稀。此亦水中蟲耳,山河中多。
白話
這種東西到處都有,附著生長在水中的石頭上,吐出絲繭像髮釵的股一樣,長約一寸,用來遮蔽身體,顏色像泥土,蠶蟲就在其中。這就是為什麼稱它為石蠶的原因。現在方劑家使用它的非常稀少。這也不過是水中的蟲子罷了,山間河流中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