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衍義

卷十六

犀角

卷十六/犀角4
原文
凡入藥須烏色、未經湯水浸煮者,故曰生犀。川犀及南犀,紋皆細。
白話
凡是入藥必須使用烏黑色、沒有經過熱水浸泡或煮沸過的,所以稱為生犀。川犀和南犀,紋理都很細緻。
原文
烏犀尚有顯紋者露,黃犀紋絕少,皆不及西番所出紋高雨腳顯也。
白話
烏犀還有紋理明顯的顯露出來,黃犀的紋理極少,都比不上西番所產的紋理高聳、雨腳明顯的品質。
原文
物像黃外黑者為正透,物像黑外黃者為倒透。蓋以烏為正,以形像肖物者為貴。
白話
紋理中黃色在外、黑色在內的稱為正透,黑色在外、黃色在內的稱為倒透。大體上以烏黑為正,以紋理形象類似物體的為貴重。
原文
既曰通犀,又須紋頭顯,黃黑分明,透不脫,有雨腳滑潤者為第一。鹿取茸,犀取尖,其精銳之力盡在是矣。犀角尖,磨服為佳,若在湯散則屑之。西番者佳。
白話
既然稱為通犀,還需要紋理頭部明顯,黃黑分明,通透而不脫落,有雨腳滑潤的才算第一等。鹿取用鹿茸,犀取用角尖,它們的精銳之力全部集中在這裡。犀角的角尖,研磨後服用為佳,如果用在湯劑或散劑中,則將其碎成粉末。西番出產的品質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