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蛞蝓、蝸牛二物矣。蛞蝓,其身肉只一段。蝸牛,背上別有肉,以負殼行,顯然異矣。若為一物,經中焉得分為二條也。其治療亦大同小異,故知別類。又謂蛞蝓是蝸牛之老者,甚無謂。白話提出修訂蛞蝓和蝸牛是兩種不同的生物。蛞蝓的身體只有一段肉。蝸牛背上另外有肉,用來背負著殼行走,顯然不同。如果牠們是同一種生物,經書中怎麼會分成兩條來記載呢?牠們的治療作用也大致相同而略有差異,因此可知是不同類別。又有人說蛞蝓是老的蝸牛,這種說法非常沒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