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衍義

卷一

衍義總敘(2)

卷一/序例上32
原文
夫治病有八要。八要不審,病不能去。非病不去,無可去之術也。故須審辨八要,庶不違誤。其一曰虛,五虛是也。
白話
治病有八個要點。八個要點不審察,病就不能去除。不是病不去,而是沒有去除的方法。所以必須審辨八要,才不會違誤。第一是虛,五虛就是這樣。
原文
(脈細、皮寒、氣少、泄痢前後、瞀食不入,此為五虛。)二曰實,五實是也。
白話
(脈細、皮寒、氣少、泄痢前後、飲食不入,這是五虛。)第二是實,五實就是這樣。
原文
(脈盛、皮熱、腹脹、前後不通、悶瞀、此五實也。)三曰冷,臟腑受其積冷是也。四曰熱,臟腑受其積熱是也。五曰邪,非臟腑正病也。六曰正,非外邪所中也。七曰內,病不在外也。八曰外,病不在內也。
白話
(脈盛、皮熱、腹脹、大小便不通、悶瞀,這是五實。)第三是冷,臟腑受到積冷。第四是熱,臟腑受到積熱。第五是邪,不是臟腑本身的正病。第六是正,不是外邪所中。第七是內,病不在外。第八是外,病不在內。
原文
既先審此八要,參知六脈,審度所起之源,繼以望聞問切加諸病者,未有不可治之疾也。
白話
已經先審察這八要,參照了解六脈,審度疾病發生的根源,然後用望聞問切應用於病人,沒有不可治療的疾病。
原文
夫不可治者有六失:失於不審,失於不信,失於過時,失於不擇醫,失於不識病,失於不知藥。六失之中,有一於此,即為難治。非只醫家之罪,亦病家之罪也。
白話
不可治療的有六種失誤:失於不審察,失於不相信,失於錯過時機,失於不選擇醫生,失於不認識疾病,失於不了解藥物。六失之中,只要有一項,就難以治療。不只是醫家的罪過,也是病家的罪過。
原文
矧又醫不慈仁,病者猜鄙,二理交馳,於病何益?
白話
何況醫生不仁慈,病人猜疑鄙陋,兩種情況交相作用,對疾病有什麼益處?
原文
由是言之,醫者不可不慈仁,不慈仁則招禍。病者不可猜鄙,猜鄙則招禍。
白話
由此說來,醫生不可不仁慈,不仁慈就會招禍。病人不可猜疑鄙陋,猜疑鄙陋就會招禍。
原文
惟賢者洞達物情,各就安藥,亦治病之一說耳。
白話
只有賢能的人通達事物情理,各自選擇安穩的藥物,這也是治病的一種說法罷了。
原文
合藥分劑料理法則中言,凡方云用桂一尺者,削去皮畢,重半兩為正。既言廣而不言狹,如何便以半兩為正。
白話
合藥分劑料理的法則中說,凡是藥方說用桂一尺的,削去皮之後,重量半兩為標準。既然說了寬度而沒有說長度,怎麼就以半兩為標準呢?
原文
且桂即皮也,若言削去皮畢,即是全無桂也。
白話
而且桂就是皮,如果說削去皮完畢,那就是完全沒有桂了。
原文
今定長一尺,闊一寸,削去皮上粗虛無味者,約為半兩,然終不見當日用桂一尺之本意,亦前人之失也。
白話
現在定為長一尺,寬一寸,削去表皮上粗糙虛無味道的部分,大約半兩,然而終究不明白當日用桂一尺的本意,也是前人的失誤。
原文
序例,藥有酸、咸、甘、苦、辛五味,寒、熱、溫、涼四氣。
白話
序例說,藥有酸、鹹、甘、苦、辛五味,寒、熱、溫、涼四氣。
原文
今詳之:凡稱氣者,即是香臭之氣;其寒、熱、溫、涼,則是藥之性。
白話
現在詳細說明:凡是稱作氣的,就是香臭之氣;而寒、熱、溫、涼,則是藥的性質。
原文
且如鵝條中雲:白鵝脂性冷,不可言其氣冷也,況自有藥性。
白話
比如鵝條中說:白鵝脂性冷,不可以說它的氣冷,何況它自有藥性。
原文
論其四氣,則是香、臭、臊、腥,故不可以寒、熱、溫、涼配之。
白話
論述它的四氣,則是香、臭、臊、腥,所以不可以與寒、熱、溫、涼搭配。
原文
如蒜、阿魏、鮑魚、汗襪,則其氣臭;雞、魚、鴨、蛇,則其氣腥;腎、狐貍、白馬莖、褌近隱處、人中白,則其氣臊;沉、檀、龍、麝,則其氣香。如此則方可以氣言之。
白話
例如蒜、阿魏、鮑魚、汗襪,它們的氣是臭的;雞、魚、鴨、蛇,它們的氣是腥的;腎、狐狸、白馬莖、褲子靠近隱處、人中白,它們的氣是臊的;沉香、檀香、龍腦、麝香,它們的氣是香的。這樣才可以稱之為氣。
原文
其序例中氣字,恐後世誤書,當改為性字,則於義方允。
白話
序例中的氣字,恐怕是後世誤寫,應當改為性字,這樣在義理上才恰當。
原文
今人用巴豆,皆去油訖生用。茲必為《本經》言生溫、熟寒,故欲避寒而即溫也。不知寒不足避,當避其大毒。矧《本經》全無去油之說。故陶隱居云:熬令黃黑,然亦太過矣。
白話
現在人用巴豆,都去油後生用。這一定是因為《本經》說生用溫、熟用寒,所以想要避寒而趨溫。不知道寒不值得避,應當避其大毒。何況《本經》完全沒有去油的說法。所以陶隱居說:熬到黃黑色,然而也太過分了。
原文
日華子云:炒不如去心膜,煮五度,換水,各煮一沸為佳。
白話
日華子說:炒不如去掉心膜,煮五次,換水,每次煮一沸為好。
原文
其杏仁、桃仁、葶藶、胡麻,亦不須熬至黑。但慢火炒令赤黃色,斯可矣。
白話
那些杏仁、桃仁、葶藶、胡麻,也不需要熬到黑色。只要慢火炒到赤黃色,就可以了。
原文
凡服藥多少,雖有所說,一物一毒,服一丸如細麻之例,今更合別論。
白話
凡是服藥的多少,雖然有相關說法,比如一物一毒,服一丸如細麻大小的例子,現在應當另外討論。
原文
緣人氣有虛實,年有老少,病有新久,藥有多毒少毒,更在逐事斟量,不可舉此為例。
白話
因為人的氣有虛實,年齡有老少,疾病有新久,藥有多毒少毒,更在於逐事斟酌衡量,不可拿這個作為固定例子。
原文
但古人凡設例者,皆是假令,豈可執以為定法。
白話
但古人凡是設立例子的,都是假設,怎麼可以執著作為定法。
原文
《本草》第一序例言犀角、羚羊角、鹿角,一概末如粉,臨服內湯中。然今昔藥法中,有生磨者,煎取汁者。
白話
《本草》第一序例說犀角、羚羊角、鹿角,一概磨成粉末,臨服時放入湯中。然而古今藥法中,有生磨的,有煎取汁的。
原文
且如丸藥中用蠟,取其能固護藥之氣味,勢力全備,以過關膈而作效也。
白話
比如丸藥中用蠟,是取它能固護藥的氣味,藥力完整,以通過關膈而發揮效果。
原文
今若投之蜜相和,雖易為丸劑,然下咽亦易散化,如何得到臟中?
白話
現在如果加入蜜與之混合,雖然容易做成丸劑,但下咽也容易散化,如何能到達臟中?
原文
若其間更有毒藥,則便與人作病,豈徒無益而又害之,全非用蠟之本意。
白話
如果其中還有毒藥,就會給人造成疾病,豈止無益反而有害,完全不是用蠟的本意。
原文
至如桂心,於得更有上虛軟甲錯處可削之也?凡此之類,亦更加詳究。
白話
至於桂心,哪裡還有表皮虛軟甲錯的地方可以削去呢?凡是這類情況,也應當更加詳細研究。
原文
今人用麻黃,皆合搗諸藥中。張仲景方中,皆言去上沫。
白話
現在人用麻黃,都混合搗入各種藥中。張仲景的方中,都說要去掉上面的泡沫。
原文
序例中言先別煮三兩沸,掠去其沫,更益水如本數,乃納余藥,不爾,令人發煩。甚得用麻黃之意,醫家可持此說。
白話
序例中說先另外煮三兩沸,掠去泡沫,再加入水到原來的量,然後放入其他藥,不然會使人發煩。很得用麻黃的要領,醫家可以持此說法。
原文
然云:折去節,令通理,寸銼之,不若碎銼如豆大為佳,藥味易出,而無遺力也。
白話
然而說:折去節,使紋理通暢,切成寸段,不如碎銼如豆大為好,藥味容易出來,而且不浪費藥力。
原文
陶隱居云:藥有宣、通、補、泄、輕、重、澀、滑、燥、濕。此十種今詳之,惟寒、熱二種何獨見遺?如寒可去熱,大黃、朴硝之屬是也。如熱可去寒,附子、桂之屬是也。今特補此二種,以盡厥旨。
白話
陶隱居說:藥有宣、通、補、泄、輕、重、澀、滑、燥、濕。這十種現在詳細說明,只有寒、熱兩種為什麼唯獨遺漏?比如寒可以去除熱,大黃、朴硝之類就是。比如熱可以去除寒,附子、桂之類就是。現在特地補充這兩種,以完全其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