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氏女科輯要

第二節·月事不調

第二節·月事不調

第二節·月事不調15
原文
《素問》云:天地溫和,則經水安靜;天寒地凍,則經水凝泣;天暑地熱,則經水沸溢;卒風暴起,則經水波湧而隴起。(卒,讀猝然之猝。)
白話
《素問》說:天地氣候溫和,月經就會安寧平靜;天氣寒冷大地冰凍,月經就會凝滯不暢;天氣暑熱大地燥熱,月經就會沸騰溢出;突然颳起暴風,月經就會像波浪般湧起而高漲。(卒,讀作猝然的猝。)
原文
褚澄曰:女子天癸既至,逾十年無男子合,則不調;未逾十年思男子合,亦不調。
白話
褚澄說:女子月經來潮之後,超過十年沒有與男子交合,就會失調;還沒超過十年就想與男子交合,也會失調。
原文
不調則舊血不出,新血誤行:或漬而入骨,或變而為腫,或雖合而難子。合多則瀝枯虛人,產乳眾則血枯殺人。
白話
失調就會使舊血不能排出,新血運行失常:有的浸漬而滲入骨骼,有的變化而形成腫塊,有的雖然能交合卻難以懷孕。交合過多就會使精血耗竭而身體虛弱,產後乳汁分泌過多就會導致血枯而死亡。
原文
王孟英按:此論甚不盡然,存其意可也。惟產乳眾而血枯至死者頗多。
白話
王孟英按語:這番論述並不完全正確,保留其中的大意就可以了。只有產後乳汁分泌過多而導致血枯死亡的情況相當多。
原文
然吾鄉吳醞香大令徐夫人,半產三次不計外,凡生十男四女,並已長成,而夫人年逾五旬,精力不衰,猶能操家政而撫馭群下也。
白話
然而我家鄉吳醞香大令的徐夫人,除了三次小產不算在內,總共生了十個男孩和四個女孩,孩子們都已成長成人,而夫人年過五十歲,精神體力不減,還能管理家務並統馭下屬。
原文
(至死,今石印本《王氏十四種》作「卒死」,非是。)
白話
(至死,現在石印本《王氏十四種》寫作「卒死」,是不對的。)
原文
方約之曰:常人不得自專,每多忿怒,氣結則血亦枯。
白話
方約之說:女性往往不能自主,常有怨恨憤怒,氣機鬱結血液也會枯竭。
原文
王孟英按:此至言也。氣為血帥,故調經必先理氣。
白話
王孟英按語:這是極為精當的言論。氣是血的統帥,所以調經必須先理氣。
原文
然理氣不可徒以香燥也,蓋鬱怒為情志之火,頻服香燥,則營陰愈耗矣。
白話
然而理氣不能只是用芳香燥烈的藥物,因為鬱怒是情志之火,頻繁服用香燥藥物,營陰就會更加耗損了。
原文
趙養葵曰:經水不及期而來者,有火也,宜六味丸滋水;如不及期而來多者,加白芍、柴胡、海螵蛸;如半月或十日而來,且綿延不止者,屬氣虛,宜補中湯。
白話
趙養葵說:月經沒到期限就來的,是有火,適宜用六味丸滋補腎水;如果不到期限而來且經量多的,加入白芍、柴胡、海螵蛸;如果半個月或十天就來,而且淋漓不斷的,屬於氣虛,適宜用補中湯。
原文
如過期而來者,火衰也,六味加艾葉;如脈遲而色淡者加桂。此其大略也。
白話
如果過了期限才來的,是火衰,六味丸加艾葉;如果脈象遲緩而且經血顏色淡的加肉桂。這是大致的原則。
原文
其間有不及期而無火者,有過期而有火者,不可拘於一定,當察脈視稟,滋水為主,隨證加減。
白話
其中有不到期限而沒有火的,有過了期限而有火的,不能拘泥於一定之規,應當診察脈象並看個人稟賦,以滋水為主,隨症狀加減用藥。
原文
王孟英按:常人不得自專,每多忿怒,氣結則血亦枯。
白話
王孟英按語:女性往往不能自主,常有怨恨憤怒,氣機鬱結血液也會枯竭。
原文
有終身月汛不齊而善於生育者,有經期極准而竟不受孕者。
白話
有的人終身月經不規律卻善於生育,有的人經期非常準卻竟然不能受孕。
原文
雄於女科,閱歷多年,見聞不少,始知古人之論,不可盡泥;無妄之藥,不可妄施也。
白話
我在女科領域涉獵多年,見識不少病例,才知道古人的論述,不能完全拘泥;沒有根據的藥物,不能隨便施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