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夫妊娠之人,有宿疴挾疾而後有娠。或有娠時,節適乖理,致生疾病,並令臟腑衰損,氣力虛羸,令胎不長。白話提出修訂懷孕的人,有些是原本就有舊病,然後才懷孕。或者是在懷孕期間,生活調養違反常理,導致產生疾病,這些都會使臟腑功能衰敗受損,氣力虛弱,使得胎兒無法順利生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