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科切要

卷六

產後脈法

卷六/產後脈法5
原文
《脈經》曰:婦人新生乳子,脈沉滑小者生,實大弦急者死。
白話
《脈經》說:婦人剛生產完哺育嬰兒,脈象沉滑小而有力者存活,脈實大弦急者死亡。
原文
又曰:婦人生產之後,寸口脈弦疾不調者死,沉細附骨不絕者生。
白話
又說:婦人生產之後,寸口脈象弦急不調者死亡,沉細附骨而脈搏不絕者存活。
原文
婦人產後,因中風傷寒發病,喘鳴而肩息,脈實而浮緩者生,小緊者死。
白話
婦人產後,因中風或傷寒而發病,氣喘有聲且肩部隨呼吸聳動,脈象實而浮緩者存活,脈象小緊者死亡。
原文
丹溪曰:胎前脈細小,產後脈洪大,皆死症也。
白話
丹溪說:懷孕前脈象細小,產後脈象洪大,都是死症。
原文
又曰:產前當洪數,既產而洪數如故,安得不死?《脈經》曰:產後緩滑沉細皆宜,實大堅牢澀疾俱危。
白話
又說:產前應當脈象洪數,已經生產後仍洪數如故,怎能不死?《脈經》說:產後脈象緩滑沉細都是適宜的,實大堅牢澀疾都是危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