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經解

卷四

卷四/考證1
原文
本經不分蒼白。功用正同。宋元以來始分用。謂白朮苦甘氣和。補中焦。除脾胃濕。用以止汗。蒼朮苦辛氣烈。能上行。除上濕。發汗功大。白朮歙產者勝。陳壁土炒。蒼朮茅山者良。糯泔浸焙也。
白話
《本經》不區分蒼朮和白朮,功效相同。從宋元以來才開始分開使用。認為白朮味苦甘、藥性溫和,能補益中焦、去除脾胃濕氣,用來止汗。蒼朮味苦辛、藥性強烈,能向上作用,去除上半身的濕氣,發汗的功效比較大。白朮以歙縣出產的為佳,用陳年的壁土炒製。蒼朮以茅山出產的為好,用糯米泔水浸泡後烘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