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科證治準繩

治法通論

治法通論(12)

治法通論10
原文
上每服五錢,水煎服,不拘時。產後眩暈,加芍藥。產後腹痛不可忍,加官桂,童便,酒浸。
白話
上面每次服用五錢,用水煎服,不拘時間。產後眩暈,加芍藥。產後腹痛不可忍,加官桂、童便、酒浸。
原文
妊娠子死,或不死胎動,酒水合煎即下,未死者即安。
白話
妊娠時胎兒已死,或未死但胎動不安,用酒水合煎服用,胎兒即下;未死者即可安胎。
原文
若虛損腹痛少氣,頭眩自汗,每服加羊肉一兩,生薑十片,水煎。若臨月服之,則縮胎易生。
白話
若虛損腹痛、氣短,頭眩自汗,每次服用加羊肉一兩、生薑十片,水煎。若臨產月服用,則可縮短胎程,容易生產。
原文
若室女、婦人心腹㽲痛,經水不調,水煎服。若妊娠胎氣不安,產後諸疾,酒煎服。
白話
若未婚女子或婦人心腹絞痛,月經不調,用水煎服。若妊娠胎氣不安,產後各種疾病,用酒煎服。
原文
若難生倒橫,子死腹中,先用黑豆一大合炒熟,與小便合煎服。
白話
若難產、胎位倒橫,胎兒死於腹中,先用黑豆一大合炒熟,與小便合煎服用。
原文
若難產,用百草霜、香白芷等分,童便、好醋各一盞,沸湯浸服,甚者再服,即分娩矣。
白話
若難產,用百草霜、香白芷等分,童便、好醋各一盞,用沸湯浸泡服用,嚴重者再服,即可分娩。
原文
若傷臟毒,每服加槐花末五分,三日取下血塊即愈。若吐血亦服此。若血氣上喘下腫,空心煎艾湯調下。
白話
若傷臟毒,每次服用加槐花末五分,三天後取下血塊即痊愈。若吐血也服用此方。若血氣上逆而喘、下身腫脹,空腹煎艾湯調服。
原文
若產後惡血注心,迷悶喘急腹痛,依前用黑豆加生薑自然汁煎服。若產後頭痛,加荊芥。
白話
若產後惡血衝心,昏迷胸悶、喘急腹痛,依前方用黑豆加生薑自然汁煎服。若產後頭痛,加荊芥。
原文
若崩中漏下,失血不止,加炒香附,每兩入甘草一錢,沸湯點服。
白話
若崩中漏下,失血不止,加炒香附,每兩加入甘草一錢,用沸湯沖服。
原文
若有白帶者,加芍藥半兩,乾薑等分,米飲調下。〔抑氣〕
白話
若有白帶者,加芍藥半兩,乾薑等分,米飲調下。〔抑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