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科證治準繩

治法通論

治法通論(1)

治法通論10
原文
〔保〕 婦人童幼天癸未行之間,皆屬少陰,天癸既行,皆屬厥陰,天癸既絕,乃屬太陰經也。治胎產之病從厥陰者,是祖氣生化之原也。
白話
〔保〕 婦女在幼年時期、月經尚未來潮之前,都屬於少陰經;月經來潮之後,都屬於厥陰經;月經已經斷絕之後,則屬於太陰經。治療胎產疾病從厥陰經入手,是因為這是祖氣生化的本源。
原文
厥陰與少陽相表裡,故治法無犯胃氣及上二焦,為三禁,不可汗、不可下、不可利小便。
白話
厥陰與少陽互為表裡,所以治療方法不可傷及胃氣以及上焦、中焦,這是三種禁忌:不可發汗、不可攻下、不可利小便。
原文
若發汗者同傷寒下早之證,利大便則脈數而已動於脾,利小便則內亡津液,胃中枯燥。
白話
如果發汗,就如同傷寒過早攻下的證候;如果通利大便,就會導致脈數並且已經擾動了脾;如果利小便,則體內津液耗失,胃中變得乾燥。
原文
製藥之法,能不犯此三禁,則榮衛自和,而寒熱止矣。
白話
製藥的方法,能夠不觸犯這三種禁忌,那麼營衛自然調和,寒熱也就止息了。
原文
外則和於榮衛,則內調於清便,先將此法為初治,次後詳而論之。見證消息,同壞證傷寒,為之緩治。
白話
在外調和營衛,在內調理大小便,先把這個方法作為初步治療,之後再詳細討論。根據證候的變化,如同壞證傷寒一樣,對它進行緩慢的治療。
原文
或小便不利,大便秘結,或積熱於腸胃之間,或已成痿,或散血氣而為浮腫。蓋產理多門,故曰同傷寒壞證。
白話
或者小便不通利,大便祕結,或者熱邪積聚在腸胃之間,或者已經形成痿證,或者氣血渙散而導致浮腫。因為產後病理變化多種多樣,所以說如同傷寒的壞證。
原文
如發渴而用白虎,氣弱而用黃耆,血刺痛而用當歸,腹痛而加芍藥,以上例證,不犯三禁,謂產後之久病也。若產後暴病,又不可拘也。
白話
例如口渴就使用白虎湯,氣弱就使用黃耆,血分刺痛就使用當歸,腹痛就加芍藥。以上這些例子,不觸犯三禁,說的是產後的久病。如果是產後的急症,又不可拘泥於此。
原文
如產後熱入血室者,用桃仁承氣、抵當湯等藥,胃堅燥者,大承氣不可以泄藥言之。
白話
例如產後熱邪侵入血室,使用桃仁承氣湯、抵當湯等藥;胃中堅硬乾燥的,用大承氣湯,不可以把它當作泄藥來看待。
原文
產後世人多用烏金、四物湯,是不分四時之寒熱,不分血氣之虛實,盲然一概用藥,如此而愈加增劇,是誤也。
白話
產後世人多用烏金散、四物湯,這是不區分四季的寒熱,不區分血氣的虛實,盲目地一概用藥,這樣反而使病情加重,這是錯誤的。
原文
大抵產病,天行則增損柴胡,雜症則加減四物;又春夏從柴胡,秋冬從四物。藥性寒熱,病證虛實,不可不察也。四物湯常宜服餌,今立四時增損法於後。〔養血〕
白話
大致上產後疾病,時行疫病就增減柴胡劑,雜症就加減四物湯;另外春夏用柴胡方,秋冬用四物湯。藥性的寒熱,病證的虛實,不可不仔細辨察。四物湯平常適宜服用,現在制定四季增減的方法如下。〔養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