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未診婦人女子病,先問經期與妊娠,不詳誤藥非細事,疑似難明昧所因。白話提出修訂在診治婦女或女子的疾病之前,必須先詢問月經週期與是否懷孕,如果不詳細了解就錯誤用藥,這不是小事,病情疑似難以辨明,就會因矇昧而無法掌握病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