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婦人七七天癸竭,不斷無疾血有餘;已斷復來審其故,邪病相干隨證醫。白話提出修訂婦女到了七七四十九歲,天癸枯竭,如果月經沒有斷絕且沒有疾病,則是血有餘;如果已經斷絕又復來,要審察其原因,是邪氣疾病相干擾,根據證候來醫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