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學啓源

十二、〔用藥備旨〕

(十三)五臟六腑相生相剋為夫妻子母

十二、〔用藥備旨〕5
原文
肺〔為〕金,肝〔為〕木,腎〔為〕水,心〔為〕火,脾〔為〕土。
白話
肺爲金,肝爲木,腎爲水,心爲火,脾爲土。
原文
生我者為父母,我生者為子孫;克我者為鬼賊,我克者為妻財。
白話
生我的是父母,我所生的是子孫;克我的是鬼賊,我所克的是妻財。
原文
相生: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
白話
相生: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
原文
相剋:木剋土,〔土剋水,水剋火,火剋金,金剋木〕。
白話
相剋:木剋土,〔土剋水,水剋火,火剋金,金剋木〕。
原文
假令木生火,木乃火之父母,火乃木之子孫;木剋土,木乃土之夫,土乃木之妻。余皆仿此。
白話
假設木生火,木就是火的父母,火就是木的子孫;木剋土,木就是土的丈夫,土就是木的妻子。其餘都以此類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