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指爪為精血之餘,凡於診候之際,若見干黃,覺有枯槁之色,則其髮膚營氣,具在吾目中,而損之微甚,亦可從此而識矣。白話提出修訂指爪是精血的餘裕,凡是在診察的時候,如果看到乾黃,感覺有枯槁的顏色,那麼他的髮膚營氣,都在我的眼中,而損傷的輕重,也可以從此辨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