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藥炮製

《雷公炮炙論》

《雷公炮炙論》(11)

《雷公炮炙論》49
原文
腳生肉栨,裩系菪根(腳有肉栨者,取莨菪根於裩帶上系之,感應永不痛);囊皺旋多,夜煎竹木(多小便者,夜煎萆薢一件服之,永不夜起也)。體寒腹大,全賴鸕鷀(若患腹大如鼓,米飲調鸕鷀末服,立枯如故也);血泛經過,飲調瓜子(甜瓜子內仁搗作末,去油,飲調服之,立絕)。
白話
腳上長出肉刺,用褲帶繫上莨菪根(腳上有肉刺的人,取莨菪根繫在褲帶上,感應後永遠不會痛);陰囊皺縮、小便頻多,夜間煎煮竹木(小便多的人,夜間煎煮萆薢一劑服用,永遠不會夜間起床)。身體寒冷、腹部脹大,完全依靠鸕鷀(如果患腹大如鼓,用米湯調和鸕鷀粉末服用,立即乾枯如常);血行泛濫、經期過多,飲用調和瓜子(甜瓜子內的仁搗成粉末,去油,用飲料調服,立即停止)。
原文
咳逆數數,酒服熟雄(天雄炮過,以酒調一錢匕服,立定也);遍體疹風,冷調生側(附子旁生者曰側子,作末冷酒服,立瘥也)。腸虛瀉痢,須假草零(搗五倍子作末,以熟水下之,立止也);久渴心煩,宜投竹瀝。除症去塊,全仗硝硇(硝硇即硇砂、硝石二味,於乳缽中研作粉,同煅了,酒服,神效也);益食加觴,須煎蘆樸(不食者,並飲酒少者,煎逆水蘆根並厚朴二味湯服)。
白話
咳嗽氣逆頻繁,用酒送服炮製過的雄(天雄炮製過,用酒調和一錢匙服用,立即停止);全身出疹風疹,用冷調生側子(附子旁邊生長的叫做側子,製成粉末用冷酒服用,立即痊癒)。腸虛泄瀉痢疾,必須藉助草零(搗五倍子成粉末,用熱水送下,立即停止);長久口渴、心煩,應該投用竹瀝。消除癥瘕積塊,完全依靠硝硇(硝硇即硇砂、硝石二味,在乳缽中研成粉末,一同煅燒後,用酒服用,神效);增進食慾、增加飲酒,需要煎煮蘆樸(不進食的人,以及飲酒量少的人,煎煮逆水蘆根和厚朴二味湯服用)。
原文
強筋健骨,須是蓯鱔(蓯蓉並鱔魚二味,作末,以黃精汁丸服之,可力倍常十也,出《乾寧記》宰);駐色延年,精蒸神錦(出顏色,服黃精自然汁,拌細研神錦,於柳木甑中蒸七日了,以木蜜丸服,顏貌可如幼女之容色也)。知瘡所在,口點陰膠(陰膠即是甑中氣垢,少許於口中,即知臟腑所起,直徹至住處知痛,足可醫也);產後肌浮,甘皮酒服(產後肌浮,酒服甘皮立愈)。口瘡舌坼,立愈黃蘇(口瘡舌坼,以根黃塗蘇炙作末,含之立瘥)。
白話
強健筋骨,必須用蓯蓉和鱔魚(蓯蓉和鱔魚二味,製成粉末,用黃精汁做成丸藥服用,可使力氣倍增十倍,出自《乾寧記》宰);保持容顏、延長壽命,精蒸神錦(改善容顏,服用黃精自然汁,拌入細研的神錦,在柳木甑中蒸七天,然後用木蜜做成丸藥服用,容貌可如同幼女的容色)。知道瘡瘍所在,口中點陰膠(陰膠就是甑中的氣垢,取少許放入口中,就能知道臟腑病起之處,直達病灶知道疼痛,足以醫治);產後肌膚浮腫,用甘皮酒服(產後肌膚浮腫,用酒送服甘皮立即痊癒)。口瘡舌裂,立即用黃蘇治癒(口瘡舌裂,用根黃塗抹蘇葉炙烤成粉末,含在口中立即痊癒)。
原文
《雷公炮炙論》/下卷 (8):貝齒,雷公云:凡使,勿用花蟲殼,其二味相似,只是用之無效。
白話
《雷公炮炙論》/下卷 (8):貝齒,雷公說:凡使用,不要用花蟲殼,這兩種東西相似,只是用了沒有效果。
原文
凡使,先用苦酒與蜜相對秤,二味相和了,將貝齒於酒、蜜中蒸,取出,卻於清酒中淘令淨,研用。
白話
凡使用,先用苦酒和蜜等量稱取,將二味混合,把貝齒放入酒、蜜中蒸,取出,然後在清酒中淘洗乾淨,研磨使用。
原文
《雷公炮炙論》/下卷 (8):烏蛇,雷公云:凡使,即云治風。元何治風?緣蛇性竄,即令引藥至於有風疾處,因定號之為使。凡一切蛇,須認取雄雌及州土。有蘄州烏蛇,只重三分至一兩者,妙也。頭尾全、眼不合、如活者,頭上有逆毛二寸一路,可長半分已來,頭尾相對,使之入藥。被處若得此樣蛇,多留供進。
白話
《雷公炮炙論》/下卷 (8):烏蛇,雷公說:凡使用,即說治風。為什麼治風?因為蛇性善於竄行,能引導藥物到達有風疾的地方,因此定名為使。凡是各種蛇,必須辨認雄雌和產地。有蘄州烏蛇,只重三分到一兩的,最好。頭尾完整、眼睛不合、像活的一樣,頭上有逆毛二寸一路,長約半分左右,頭尾相對,用它入藥。如果當地得到這種蛇,多留著供應進貢。
原文
重二兩三分者,不居別處也。《乾寧記》云:此蛇不食生命,只吸蘆花氣並南風,並居蘆枝上,最難採,又不傷害人也。又有重十兩至一鎰者,其蛇身烏光,頭圓尾尖,邏眼目赤光,用之中也。蛇腹下有白腸帶子一條,可長一寸已來,即是雄也。
白話
重二兩三分的,不居他處。《乾寧記》說:這種蛇不吃活物,只吸蘆花氣和南風,棲息在蘆枝上,最難採集,又不傷害人。又有重十兩到一鎰的,這種蛇身烏黑光亮,頭圓尾尖,眼睛圓睜有赤光,使用也可以。蛇腹下有一條白色腸帶子,長約一寸左右,就是雄蛇。
原文
凡採得,去之頭兼皮麟、帶子了,二寸許銼之,以苦酒浸之,一宿至明,漉出,向柳木炭火焙之令乾,卻,以酥炙之,酥盡為度。炙乾後,於屋下巳地上掘一坑,可深一尺已來,安蛇於中,一宿至明,再炙令乾,任用。
白話
凡採得後,去掉頭、皮鱗和帶子,切成約二寸的段,用苦酒浸泡一夜到天亮,濾出,用柳木炭火烘乾,然後用酥油炙烤,酥油用盡為度。炙乾後,在屋內巳地上挖一個坑,深約一尺,把蛇放入坑中,一夜到天亮,再炙烤至乾,即可使用。
原文
凡修事一切蛇,並去膽並上皮了,干、濕須酒煮過用之。
白話
凡處理一切蛇,都要去掉膽和皮,無論乾濕都須用酒煮過再用。
原文
《雷公炮炙論》/下卷 (9):馬陸,雷公云:凡使,收得後,糠頭炒,令糠頭焦黑,取馬陸出,用竹刮足去頭了,研成末用之。
白話
《雷公炮炙論》/下卷 (9):馬陸,雷公說:凡使用,收取後,用糠頭炒,使糠頭焦黑,取出馬陸,用竹片刮去腳和頭,研成粉末使用。
原文
《雷公炮炙論》/下卷 (9):芫蜻,雷公云:芫蜻、斑蝥、亭長、赤頭等四件,其樣各不同,所居、所食、所效各不同。其芫蜻觜尖,背上有一畫黃;斑蝥背上一畫黃、一畫黑,觜尖處一小點赤,在豆葉上居,食豆葉汁;亭長形黑黃,在蔓葉上居,食蔓膠汁;赤頭額上有大紅一點,身黑。用各有處。
白話
《雷公炮炙論》/下卷 (9):芫蜻,雷公說:芫蜻、斑蝥、亭長、赤頭這四種,形狀各不相同,所居處、所食、功效也各不相同。芫蜻嘴尖,背上一條黃線;斑蝥背上一條黃、一條黑,嘴尖處有一個小紅點,生活在豆葉上,吃豆葉汁;亭長形狀黑黃,生活在蔓葉上,吃蔓膠汁;赤頭額上有一個大紅點,身體黑色。各有各的用途。
原文
凡修事芫蜻,用糯米、小麻子相拌,同炒,待米黃黑出,去麻子等,去兩翅、足並頭,用血餘裹,懸於東牆角上一夜,至明取用。
白話
凡處理芫蜻,用糯米、小麻子拌在一起,同炒,待米黃黑時取出,去掉麻子等,去掉兩翅、足和頭,用血餘包裹,懸掛在東牆角上一夜,到天亮取用。
原文
《雷公炮炙論》/下卷 (9):斑蝥,雷公云:斑蝥,背上一畫黃、一畫黑,觜尖處一小點赤,在豆葉上居,食豆葉汁。
白話
《雷公炮炙論》/下卷 (9):斑蝥,雷公說:斑蝥,背上一條黃、一條黑,嘴尖處一個小紅點,生活在豆葉上,吃豆葉汁。
原文
凡修事斑蝥,用糯米、小麻子相拌,同炒,待米黃黑出,去麻子等,去兩翅、足並頭,用血餘裹,懸於東牆角上一夜,至明取用。
白話
凡處理斑蝥,用糯米、小麻子拌在一起,同炒,待米黃黑時取出,去掉麻子等,去掉兩翅、足和頭,用血餘包裹,懸掛在東牆角上一夜,到天亮取用。
原文
《雷公炮炙論》/下卷 (9):亭長,雷公云:亭長,形黑黃,在蔓葉上居,食蔓膠汁。
白話
《雷公炮炙論》/下卷 (9):亭長,雷公說:亭長,形狀黑黃,生活在蔓葉上,吃蔓膠汁。
原文
凡修事亭長,用糯米、小麻子相拌,同炒,待米黃黑出,去麻子等,去兩翅、足並頭,用血餘裹,懸於東牆角上一夜,至明取用。
白話
凡處理亭長,用糯米、小麻子拌在一起,同炒,待米黃黑時取出,去掉麻子等,去掉兩翅、足和頭,用血餘包裹,懸掛在東牆角上一夜,到天亮取用。
原文
《雷公炮炙論》/下卷 (9):赤頭,雷公云:赤頭,額上有大紅一點,身黑。
白話
《雷公炮炙論》/下卷 (9):赤頭,雷公說:赤頭,額上有一個大紅點,身體黑色。
原文
凡修事赤頭,用糯米、小麻子相拌同炒,待米黃黑出,去麻子等,去兩翅、足並頭,用血餘裹,懸於東牆角上一夜,至明取用。
白話
凡處理赤頭,用糯米、小麻子拌在一起同炒,待米黃黑時取出,去掉麻子等,去掉兩翅、足和頭,用血餘包裹,懸掛在東牆角上一夜,到天亮取用。
原文
《雷公炮炙論》/下卷 (9):櫸牛,雷公云:櫸牛,凡採得,用銅刀取作兩片,去兩翅,用紙袋盛,於舍東掛,待乾用。
白話
《雷公炮炙論》/下卷 (9):櫸牛,雷公說:櫸牛,凡採得後,用銅刀剖成兩片,去掉兩翅,用紙袋盛裝,在房屋東邊懸掛,待乾後使用。
原文
《雷公炮炙論》/下卷 (9):珂,雷公云:凡使,要冬採得色白膩者,並有白旋水文。勿令見火,立無用處。
白話
《雷公炮炙論》/下卷 (9):珂,雷公說:凡使用,要冬天採得顏色白膩的,並有白色旋紋水紋。不要讓它見火,否則立即沒有用處。
原文
夫用,以銅刀刮作末子,細研,用重絹羅篩過後,研千餘下用。
白話
使用時,用銅刀刮成粉末,細細研磨,用重絹羅篩過後,再研磨一千多下使用。
原文
此物不入婦人藥中用。
白話
此物不加入婦人藥中使用。
原文
《雷公炮炙論》/下卷 (9):甲香,雷公云:凡使,須用生茅香、皂角二味煮半日,卻,漉出,於石臼中搗,用馬尾篩篩過用之。
白話
《雷公炮炙論》/下卷 (9):甲香,雷公說:凡使用,須用生茅香、皂角二味煮半日,然後濾出,在石臼中搗碎,用馬尾篩篩過使用。
原文
《雷公炮炙論》/下卷 (9):桃仁,雷公云:凡使,須擇去皮,渾用白朮、烏豆二味,和桃仁同於垍堝子中煮一伏時後,漉出,用手擘作兩片,其心黃如金色,任用之。
白話
《雷公炮炙論》/下卷 (9):桃仁,雷公說:凡使用,須選擇去皮,整顆用白朮、烏豆二味,和桃仁一起在垍堝子中煮一個晝夜後,濾出,用手掰成兩片,其心黃如金色,即可使用。
原文
《雷公炮炙論》/下卷 (9):桃花,雷公云:凡使桃花,勿使千葉者,能使人鼻衄不止,目黃。
白話
《雷公炮炙論》/下卷 (9):桃花,雷公說:凡使用桃花,不要用千葉桃花,會使人鼻血不止,眼睛發黃。
原文
凡用,揀令淨,以絹袋盛,於檐下懸令乾,去塵了用。
白話
凡使用,揀選乾淨,用絹袋盛裝,在屋檐下懸掛令其乾燥,去掉灰塵後使用。
原文
《雷公炮炙論》/下卷 (9):鬼髑髏,雷公云:鬼髑髏,勿使干桃子。其鬼髑髏,只是千葉桃花結子在樹上不落者干,然於十一月內採得,可為神妙。
白話
《雷公炮炙論》/下卷 (9):鬼髑髏,雷公說:鬼髑髏,不要用乾桃子。鬼髑髏只是千葉桃花結的果實掛在樹上不落而乾燥的,在十一月內採得,可謂神妙。
原文
凡修事,以酒拌蒸,從巳至未,焙乾,以銅刀切,焙取肉用。
白話
凡處理,用酒拌勻蒸,從巳時到未時,烘乾,用銅刀切開,烘烤取肉使用。
原文
《雷公炮炙論》/下卷 (9):杏仁,雷公云:凡使,須以沸湯浸少時,去皮膜,去尖,擘作兩片,用白火石並烏豆、杏仁三件於鍋子中,下東流水煮,從巳至午,其杏仁色褐黃,則去尖,然用。
白話
《雷公炮炙論》/下卷 (9):杏仁,雷公說:凡使用,須用沸水浸泡片刻,去掉皮膜,去尖,掰成兩片,用白火石和烏豆、杏仁三樣在鍋中,加入東流水煮,從巳時到午時,杏仁顏色變成褐黃,就去掉尖,然後使用。
原文
每修一斤,用白火石一斤,烏豆三合,水旋添,勿令缺,免反血,為妙也。
白話
每處理一斤,用白火石一斤,烏豆三合,水隨時添加,不要讓水缺少,避免反血,是為妙法。
原文
《雷公炮炙論》/下卷 (9):石榴殼,雷公云:凡使皮、葉、根,勿令犯鐵。
白話
《雷公炮炙論》/下卷 (9):石榴殼,雷公說:凡使用皮、葉、根,不要讓它們接觸鐵器。
原文
若使石榴殼,不計干、濕,先用漿水浸一宿,至明漉出,其水如墨汁。
白話
如果使用石榴殼,不論乾濕,先用漿水浸泡一夜,到天亮濾出,那水像墨汁一樣。
原文
《雷公炮炙論》/下卷 (9):石榴葉,雷公云:若使石榴葉,用漿水浸一宿,方可用。
白話
《雷公炮炙論》/下卷 (9):石榴葉,雷公說:如果使用石榴葉,用漿水浸泡一夜,才能使用。
原文
《雷公炮炙論》/下卷 (9):石榴根,雷公云:若使石榴根,用漿水浸一宿,方可用。
白話
《雷公炮炙論》/下卷 (9):石榴根,雷公說:如果使用石榴根,用漿水浸泡一夜,才能使用。
原文
《雷公炮炙論》/下卷 (10):石榴枝,雷公云:若使石榴枝,用漿水浸一宿,方可用。
白話
《雷公炮炙論》/下卷 (10):石榴枝,雷公說:如果使用石榴枝,用漿水浸泡一夜,才能使用。
原文
《雷公炮炙論》/下卷 (10):胡蔥,雷公云:凡使,採得,依文碎擘,用綠梅子相對拌蒸一伏時,去綠梅子,於砂盆中研如膏,新瓦器中攤,日乾用。
白話
《雷公炮炙論》/下卷 (10):胡蔥,雷公說:凡使用,採得後,按照文意破碎掰開,用綠梅子拌勻蒸一個晝夜,去掉綠梅子,在砂盆中研磨成膏,攤在新瓦器中,曬乾使用。
原文
《雷公炮炙論》/下卷 (10):馬齒草,雷公云:凡使,勿用葉大者,不是馬齒草,其內亦無水銀。
白話
《雷公炮炙論》/下卷 (10):馬齒草,雷公說:凡使用,不要用葉子大的,那不是馬齒草,裡面也沒有水銀。
原文
《雷公炮炙論》/雷斆論合藥分劑料理法則:雷斆論合藥分劑料理法則,凡方云丸如細麻子許者,取重四兩鯉魚目比之。
白話
《雷公炮炙論》/雷斆論合藥分劑料理法則:雷斆論合藥分劑料理法則,凡藥方說丸藥如細麻子大小,取重四兩的鯉魚眼睛相比對。
原文
云如大麻子許者,取重六兩鯉魚目比之。
白話
說如大麻子大小,取重六兩的鯉魚眼睛相比對。
原文
云如小豆許者,取重八兩鯉魚目比之。
白話
說如小豆大小,取重八兩的鯉魚眼睛相比對。
原文
云如大豆許者,取重十兩鯉魚目比之。
白話
說如大豆大小,取重十兩的鯉魚眼睛相比對。
原文
云如兔蕈(俗云兔屎)許者,取重十二兩鯉魚目比之。
白話
說如兔蕈(俗稱兔屎)大小,取重十二兩的鯉魚眼睛相比對。
原文
云如梧桐子許者,取重十四兩鯉魚目比之。
白話
說如梧桐子大小,取重十四兩的鯉魚眼睛相比對。
原文
云如彈子許者,取重十六兩鯉魚目比之。一十五個白珠為準,是一彈丸也。
白話
說如彈子大小,取重十六兩的鯉魚眼睛相比對。以十五個白珠為標準,就是一個彈丸。
原文
凡雲水一溢、二溢至十溢者,每溢秤之重十二兩為度。
白話
凡說水一溢、二溢到十溢,每溢稱重以十二兩為度。
原文
凡云一兩、一分、一銖者,正用今絲綿秤也,勿得將四銖為一分,有誤,必所損兼傷藥力。
白話
凡說一兩、一分、一銖,正用現在的絲綿秤,不得將四銖當作一分,有誤差,必定會造成損失並且損傷藥力。
原文
凡雲散只作散,丸只作丸,或酒煮,或醋或乳煎,一如法則。
白話
凡說散劑只做成散,丸劑只做成丸,或者酒煮,或者醋或乳汁煎煮,一切依照法則。
原文
凡方煉蜜,每一斤只煉得十二兩半或一分是數,若火少,若火過,並用不得也。
白話
凡藥方煉蜜,每一斤只煉得十二兩半或一分是標準,如果火候不足,或者火候過度,都不能使用。
原文
凡膏煎中用脂,先須煉去革膜了,方可用也。
白話
凡膏煎中使用油脂,必須先煉去筋膜,才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