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藥炮製

《雷公炮炙論》

《雷公炮炙論》(7)

《雷公炮炙論》47
原文
凡使之,先於石臼中搗成粉,以夾物羅過,生甘草水飛過了,水盡令乾,重研用之。
白話
凡是使用它,先在石臼中搗成粉末,用夾物羅篩過,用生甘草水飛過,水乾後讓它乾燥,再重新研磨使用。
原文
《雷公炮炙論》/中卷 (1):水銀,雷公云:凡使,勿用草中取者、並舊朱漆中者、勿用經別藥制過者、勿用在屍過者、半生半死者。其水銀若在硃砂中產出者,其水銀色微紅,收得後用胡蘆收之,免遺失。若先以紫背天葵並夜交藤自然汁二味,同煮一伏時,其毒自退。
白話
《雷公炮炙論》/中卷 (1):水銀,雷公說:凡是使用,不要用從草中取得的、以及舊朱漆中的,不要用經過其他藥材製過的,不要用接觸過屍體的、半生半死的。那種水銀如果在硃砂中產出的,水銀顏色微紅,收取後用葫蘆收藏,避免遺失。如果先用紫背天葵和夜交藤的天然汁液兩種,一同煮一個伏時,它的毒性自然消退。
原文
若修十兩,用前二味汁各七鎰和合,煮足為度。
白話
如果修治十兩,用前面兩種汁液各七鎰混合,煮到足夠程度為度。
原文
《雷公炮炙論》/中卷 (1):雌黃,雷公云:凡使,勿誤用夾石黃、黑黃、珀熟等。雌黃一塊重四兩。按《乾寧記》云:指開,拆得千重,軟如爛金者上。凡修事,勿令婦人、雞、犬、新犯淫人、有患人、不男人、非形人,曾是刑獄地臭穢,以上並忌,若犯觸者,雌黃黑如鐵,不堪用也,及損人壽。
白話
《雷公炮炙論》/中卷 (1):雌黃,雷公說:凡是使用,不要誤用夾石黃、黑黃、珀熟等。雌黃一塊重四兩。根據《乾寧記》說:用手掰開,拆出千層,柔軟如爛金的是上品。凡是修治,不要讓婦人、雞、狗、新近犯淫的人、有疾病的人、不男人、非形人,以及曾經是刑獄之地、臭穢的地方,以上都要忌諱,如果觸犯,雌黃會黑如鐵,不能用,而且會損害人的壽命。
原文
凡修事四兩,用天碧枝、和陽草、粟遂子草各五兩,三件,干,濕加一倍用,瓷堝子中煮三伏時;了,其色如金汁一垛在堝底下,用東流水猛投於中,如此淘三度;了,去水,取出,拭乾;卻,於臼中搗、篩過,研如塵可用之。
白話
凡是修治四兩,用天碧枝、和陽草、粟遂子草各五兩,這三種,乾的,濕的加一倍使用,在瓷鍋中煮三個伏時;完成後,它的顏色像金汁一樣一團在鍋底,用東流水猛烈投入其中,這樣淘洗三次;完成後,去掉水,取出,擦乾;然後在臼中搗碎、篩過,研磨如塵就可以使用了。
原文
《雷公炮炙論》/中卷 (1):硫黃,雷公云:凡使,勿用青赤色及半白半青、半赤半黑者。自有黃色,內瑩淨似物命者,貴也。
白話
《雷公炮炙論》/中卷 (1):硫黃,雷公說:凡是使用,不要用青赤色以及半白半青、半赤半黑的。自有黃色,內部瑩淨像有生命之物的是貴重的。
原文
凡用,四兩,先以龍尾蒿自然汁一鎰、東流水三鎰、紫背天葵汁一鎰、粟遂子莖汁一鎰,四件合之,攪令勻一,垍堝用六一泥固濟底下,將硫黃碎之,入於堝中,以前件藥汁旋旋添入,火煮之,汁盡為度;了,再以百部末十兩、柳蚛末二斤、一簇草二斤,細銼之,以東流水並藥等,同煮硫黃二伏時;日滿,去諸藥,取出,用熟甘草湯洗了,入缽中研二萬幣方用。
白話
凡是使用,四兩,先用龍尾蒿天然汁液一鎰、東流水三鎰、紫背天葵汁一鎰、粟遂子莖汁一鎰,四種混合,攪拌均勻,用陶鍋以六一泥封固底部,將硫黃搗碎,放入鍋中,用前面藥汁慢慢加入,用火煮,汁液乾了為度;完成後,再用百部末十兩、柳蚛末二斤、一簇草二斤,細切,用東流水和這些藥一同煮硫黃兩個伏時;日期滿,去掉各種藥,取出,用熟甘草湯洗過,放入缽中研磨二萬遍才用。
原文
《雷公炮炙論》/中卷 (1):雄黃,雷公云:凡使,勿用黑雞黃、自死黃、夾膩黃。其臭黃真似雄黃,只是臭,不堪用,時人以醋洗之三,兩度便無臭氣,勿誤用也;次有夾膩黃,亦似雄黃,其內一重黃,一重石,不堪用;次有黑雞黃,亦似雄黃,如烏雞頭上冠也。凡使,要似鷓鴣鳥肝色為上。
白話
《雷公炮炙論》/中卷 (1):雄黃,雷公說:凡是使用,不要用黑雞黃、自死黃、夾膩黃。那種臭黃很像雄黃,只是有臭味,不堪使用,當時的人用醋洗它三次、兩次就沒有臭氣,不要誤用;其次有夾膩黃,也像雄黃,它裡面一層黃、一層石,不堪使用;其次有黑雞黃,也像雄黃,像烏雞頭上的冠。凡是使用,要像鷓鴣鳥肝的顏色為上品。
原文
凡修事,先以甘草、紫背天葵、地膽、碧稜花四件,並細銼,每件各五兩,雄黃三兩,下東流水入垍堝中,煮三伏時;漉出,搗如粉,水飛,澄去黑者,曬乾再研,方入藥用。
白話
凡是修治,先用甘草、紫背天葵、地膽、碧稜花四種,都細切,每種各五兩,雄黃三兩,加入東流水放入陶鍋中,煮三個伏時;濾出,搗成粉末,水飛,澄清去掉黑色部分,曬乾再研磨,才入藥使用。
原文
其內有劫鐵石,是雄黃中有,又號赴矢黃,能劫於鐵,並不入藥用。
白話
其中有一種劫鐵石,是雄黃裡面有的,又稱赴矢黃,能劫制鐵,都不入藥使用。
原文
《雷公炮炙論》/中卷 (1):中卷,
白話
《雷公炮炙論》/中卷 (1):中卷,
原文
《雷公炮炙論》/上卷 (13):瓜子霜,雷公云:瓜子其藥不出油,其效力短。若要出油,生杵作膏,用三重紙裹,用重物復壓之,取無油用。
白話
《雷公炮炙論》/上卷 (13):瓜子霜,雷公說:瓜子這個藥如果不出油,它的效力短。如果要出油,生搗成膏,用三層紙包裹,用重物反覆壓它,取沒有油的使用。
原文
《雷公炮炙論》/上卷 (13):瓜子,雷公云:瓜子凡使,勿用瓜子實,恐誤。
白話
《雷公炮炙論》/上卷 (13):瓜子,雷公說:瓜子凡是使用,不要用瓜子實,恐怕錯誤。
原文
夫採得後,便於日中曝令內外干,便杵,用馬尾篩篩過,成粉末了用。
白話
採得之後,就在太陽下曬到內外乾燥,然後搗碎,用馬尾篩篩過,成為粉末後使用。
原文
《雷公炮炙論》/上卷 (12):猾髓,雷公云:水中生火,非猾髓而莫能。海中有獸,名曰猾,以髓入在油中,其油沾水,水中生火,不可救之,用酒噴之即烻。
白話
《雷公炮炙論》/上卷 (12):猾髓,雷公說:水中生火,沒有猾髓就不能。海中有一種獸,名叫猾,把它的骨髓放入油中,這種油接觸水,水中就會生火,無法撲救,用酒噴它就會熄滅。
原文
勿於屋下收。
白話
不要在屋下收藏。
原文
《雷公炮炙論》/上卷 (11):海蛤,雷公云:凡使,勿用遊波蕈骨。其蟲骨真似海蛤,只是無面上光。其蟲骨誤餌之,令人狂走擬投水,時人為之犯鬼心狂,並不是緣,曾誤餌此蟲骨。若服著,只以醋解之,立瘥。
白話
《雷公炮炙論》/上卷 (11):海蛤,雷公說:凡是使用,不要用遊波蕈骨。那種蟲骨很像海蛤,只是沒有表面的光澤。誤食了那種蟲骨,會使人狂走想要投水,當時的人認為是犯鬼心狂,但並不是因為這個原因,而是曾經誤食了這種蟲骨。如果服用了,只用醋解毒,立即痊癒。
原文
凡修事一兩,於漿水中煮一伏時;後卻以地骨皮、柏葉二味又煮一伏時;後出,於東流水中淘三遍;拭乾,細搗,研如粉,然後用。
白話
凡是修治一兩,在漿水中煮一個伏時;之後再用地骨皮、柏葉兩種又煮一個伏時;之後取出,在東流水中淘洗三遍;擦乾,細搗,研磨成粉,然後使用。
原文
凡一兩,用地骨皮、柏葉各二兩,並細銼,以東流水淘取用之。
白話
凡是一兩,用地骨皮、柏葉各二兩,都細切,用東流水淘洗取用。
原文
《雷公炮炙論》/上卷 (11):石決明,雷公云:凡使,即是真珠母也。先去上粗皮,用鹽並東流水於大瓷器中煮一伏時;了,漉出,拭乾,搗為末,研如粉;卻,入鍋子中,再用五花皮、地榆、阿膠三件,更用東流水於瓷器中,如此淘之三度;待乾,再研一萬匝,方入藥中用。
白話
《雷公炮炙論》/上卷 (11):石決明,雷公說:凡是使用,就是真珠母。先去掉上面的粗皮,用鹽和東流水在大瓷器中煮一個伏時;完成後,濾出,擦乾,搗成末,研磨成粉;然後放入鍋中,再用五花皮、地榆、阿膠三種,再用東流水在瓷器中,這樣淘洗三次;等乾燥,再研磨一萬遍,才入藥使用。
原文
凡修事五兩,以鹽半分取則,第二度煮,用地榆、五花皮、阿膠各十兩。
白話
凡是修治五兩,用鹽半分為準則,第二次煮,用地榆、五花皮、阿膠各十兩。
原文
服之十兩,永不得食山桃,令人喪目也。
白話
服用十兩,永遠不能吃山桃,會使人失明。
原文
《雷公炮炙論》/上卷 (11):桑螵蛸,雷公云:凡使,勿用諸雜樹上生者螺螺,不入藥中用。凡採覓,須桑樹東畔枝上者。
白話
《雷公炮炙論》/上卷 (11):桑螵蛸,雷公說:凡是使用,不要用各種雜樹上生的螺螺,不入藥使用。凡是採集尋找,必須用桑樹東邊枝條上的。
原文
凡採得,去核子,用沸漿水浸淘七遍,令水遍沸,於瓷鍋中熬令乾用。
白話
凡是採得後,去掉核子,用沸騰的漿水浸泡淘洗七遍,讓水完全沸騰,在瓷鍋中熬乾使用。
原文
勿亂別修事,卻無效也。
白話
不要胡亂用其他方法修治,否則沒有效果。
原文
《雷公炮炙論》/上卷 (11):真珠,雷公云:凡使,須取新淨者,以絹袋盛之;然後用地榆、五花皮、五方草三味各四兩,細銼,了,又以牡蠣約重四、五斤已來,先置於平底鐺中,以物四向搘令穩,然後著真珠於上,了,方下銼了三件藥,籠之,以漿水煮三日夜,勿令火歇;日滿出之,用甘草湯淘之令淨後,於臼中搗令細,以絹羅重重篩過,卻,更研二萬下了用。
白話
《雷公炮炙論》/上卷 (11):真珠,雷公說:凡是使用,必須取新鮮乾淨的,用絹袋盛裝;然後用地榆、五花皮、五方草三種各四兩,細切,完成後,再用牡蠣大約重四五斤左右,先放在平底鍋中,用物品向四邊支撐使其平穩,然後把真珠放在上面,之後才放入切好的三種藥,蓋住,用漿水煮三日夜,不要讓火熄滅;日期滿取出,用甘草湯淘洗乾淨後,在臼中搗細,用絹羅重重篩過,然後再研磨二萬遍後使用。
原文
凡使,要不傷破及鑽透者,方可用也。
白話
凡是使用,要沒有破損及鑽透的,才能使用。
原文
《雷公炮炙論》/上卷 (11):牡蠣,雷公云:有石牡蠣、石魚蠣、真海牡蠣。石牡蠣者,頭邊背大,小甲沙石,真似牡蠣,只是圓如龜殼;海牡蠣使得,只是丈夫不得服,令人無髭;真牡蠣,火煅白炮,並用瑿試之,隨手走起,可認真是。萬年珀,號曰瑿,用之妙。
白話
《雷公炮炙論》/上卷 (11):牡蠣,雷公說:有石牡蠣、石魚蠣、真海牡蠣。石牡蠣,頭邊背部大,有小甲和沙石,很像牡蠣,只是圓得像龜殼;海牡蠣可以使用,只是男子不能服用,會使人沒有鬍鬚;真牡蠣,用火煅燒白炮,並用瑿來測試,隨手就能走起,可以認出是真的。萬年珀,名叫瑿,用它很妙。
原文
凡修事,先用二十個,東流水,鹽一兩,煮一伏時;後,入火中燒令通赤;然後入缽中研如粉用也。
白話
凡是修治,先用二十個,東流水,鹽一兩,煮一個伏時;之後,放入火中燒到通紅;然後放入缽中研磨成粉使用。
原文
《雷公炮炙論》/上卷 (11):石蜜,雷公云:凡煉蜜一斤,只得十二兩半或一分是數。若火少、火過,並用不得。
白話
《雷公炮炙論》/上卷 (11):石蜜,雷公說:凡是煉蜜一斤,只得十二兩半或一分是標準。如果火太小、火太大,都不能用。
原文
《雷公炮炙論》/上卷 (11):雞子,雷公云:雞子,凡急切要用,勿便敲損,恐得二十一日滿,在內成形,空打損後無用。
白話
《雷公炮炙論》/上卷 (11):雞子,雷公說:雞蛋,凡是緊急要用時,不要隨便敲破,恐怕到了二十一天滿,在裡面成形,白白敲壞後就沒用了。
原文
若要用,先於溫湯中試之。若動,是成形也;若不動,即敲損,取清者用,黃即去之。
白話
如果要使用,先在溫水中測試。如果動,就是已經成形了;如果不動,就敲破,取清的部分用,蛋黃就去掉。
原文
內有自潰者,亦不用也。
白話
裡面有自行潰爛的,也不用。
原文
《雷公炮炙論》/上卷 (11):醍醐,雷公云:是酪之漿。
白話
《雷公炮炙論》/上卷 (11):醍醐,雷公說:是酪的漿液。
原文
凡用,以綿重濾過,於銅器中沸三、兩沸了用。
白話
凡是使用,用綿布重重濾過,在銅器中煮沸三兩次後使用。
原文
《雷公炮炙論》/上卷 (11):阿膠,雷公云:凡使,先於豬脂內浸一宿;至明出,於柳木火上炙,待泡了,細碾用。
白話
《雷公炮炙論》/上卷 (11):阿膠,雷公說:凡是使用,先在豬油內浸泡一夜;到天亮取出,在柳木火上烤,等到起泡了,細碾使用。
原文
《雷公炮炙論》/上卷 (11):鹿角膠,雷公云:凡使,採得鹿角了,須全戴者,並長三寸鋸解之,以物盛,於急水中浸之;一百日滿出,用刀削去粗皮一重,了,以物拭水垢令淨;然後用鹼醋煮七日,旋旋添醋,勿令火歇,戌時不用著火,只從子時至戌時也;日足,其角白色軟如粉,即細搗作粉;卻,以無灰酒煮其膠,陰乾,削了,重研,篩過用。
白話
《雷公炮炙論》/上卷 (11):鹿角膠,雷公說:凡是使用,採得鹿角後,必須是完整的,並鋸成三寸長,用容器盛裝,在急流水中浸泡;一百天期滿取出,用刀削去一層粗皮,然後用物品擦去水垢使其乾淨;然後用鹼醋煮七天,慢慢添加醋,不要讓火熄滅,戌時不用生火,只從子時到戌時;日期足夠,鹿角白色軟如粉,就細搗成粉;然後用無灰酒煮它的膠,陰乾,削掉,重新研磨,篩過使用。
原文
每修事十兩,以無灰酒一鎰,煎乾為度也。
白話
每次修治十兩,用無灰酒一鎰,煎乾為度。
原文
《雷公炮炙論》/上卷 (9):龍骨,雷公云:剡州生者,倉州、太原者上。其骨細、文廣者,是雌;骨粗、文狹者,是雄。骨五色者上,白色者中,黑色者次,黃色者稍得。經落不淨之處不用,婦人採得者不用。
白話
《雷公炮炙論》/上卷 (9):龍骨,雷公說:剡州出產的,倉州、太原的為上品。骨頭細、紋路寬的是雌;骨頭粗、紋路窄的是雄。骨頭有五種顏色的為上,白色的為中,黑色的次之,黃色的稍可。經過掉落不潔淨地方的不用,婦人採得的不用。
原文
夫使,先以香草煎湯浴過兩度,搗研如粉,用絹袋子盛粉末;了,以燕子一隻,擘破腹,去腸,安骨末袋於燕腹內,懸於井面上一宿;至明,去燕子並袋子,取骨粉重研萬下,其效神妙。
白話
使用時,先用香草煎湯沐浴兩次,搗研成粉,用絹袋子盛裝粉末;完成後,用一隻燕子,剖開腹部,去掉腸子,把骨末袋放入燕子腹內,懸掛在井口上一夜;到天亮,去掉燕子和袋子,取出骨粉重新研磨一萬下,效果神妙。
原文
但是,丈夫服,空心。益腎藥中安置,圖龍骨氣入腎臟中也。
白話
但是,男子服用,空腹。在補腎藥中放置,是為了讓龍骨的氣進入腎臟中。
原文
《雷公炮炙論》/上卷 (9):發髲,雷公云:凡使之,是男子,年可二十已來,無疾患,顏貌紅白,於頂心剪下者發是。
白話
《雷公炮炙論》/上卷 (9):發髲,雷公說:凡是使用它,是男子,年齡大約二十歲左右,沒有疾病,面色紅白,從頭頂中心剪下來的頭髮才是。
原文
凡於丸散膏中,先用苦參水浸一宿,漉出,入瓶子,以火煅之,令通赤,放冷,研用。
白話
凡是在丸散膏中使用,先用苦參水浸泡一夜,濾出,放入瓶子,用火煅燒,讓它通紅,放冷,研磨使用。
原文
《雷公炮炙論》/上卷 (9):金櫻子,雷公云:林檎向裡子,名金櫻子,與此同名而已。醫方中亦用林檎子者。
白話
《雷公炮炙論》/上卷 (9):金櫻子,雷公說:林檎向裡的子,名叫金櫻子,與此同名而已。醫方中也有用林檎子的。
原文
《雷公炮炙論》/上卷 (9):沉香,雷公云:沉香凡使,須要不枯者,如觜角硬重、沉於水下為上也;半沉者,次也。
白話
《雷公炮炙論》/上卷 (9):沉香,雷公說:沉香凡是使用,必須要不枯的,像觜角一樣硬重、沉在水下的為上品;半沉的次之。
原文
夫入丸散中用,須候眾藥出,即入,拌和用之。
白話
在丸散中使用時,必須等眾藥出來,就加入,拌和後使用。
原文
《雷公炮炙論》/上卷 (9):丁香,雷公云:凡使,有雄、雌。雄顆小,雌顆大,似檈棗核。方中多使雌,力大;膏煎中用雄。
白話
《雷公炮炙論》/上卷 (9):丁香,雷公說:凡是使用,有雄、雌。雄的顆粒小,雌的顆粒大,像檈棗核。方中多用雌的,效力大;膏煎中用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