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瀕湖炮炙法》/卷四·蟲獸類 (3):馬陸,〔雷曰〕凡收得馬陸,以糠頭炒,至糠焦黑,取出去糠,竹刀刮去頭、足,研末用。
《瀕湖炮炙法》/卷四·蟲獸類 (3):馬陸,〔雷曰〕凡是採收到的馬陸,用糠頭炒,炒到糠焦黑,取出除去糠,用竹刀颳去頭和腳,研磨成粉末使用。
原文
《瀕湖炮炙法》/卷四·蟲獸類 (3):蚯蚓,〔弘景曰〕若服干蚓,須熬作屑。〔斆曰〕凡收得,用糯米泔浸一夜,漉出,以無灰酒浸一日,焙乾切。每一兩,以蜀椒、糯米各二錢半同熬,至米熟,揀出用。〔時珍曰〕入藥有為末,或化水,或燒灰者,各隨方法。
《瀕湖炮炙法》/卷四·蟲獸類 (3):蚯蚓,〔弘景曰〕如果服用乾燥的蚯蚓,必須熬製成碎屑。〔斆曰〕凡是採收到的,用糯米淘米水浸泡一夜,濾出,再用無灰酒浸泡一天,烘乾後切開。每一兩,加入蜀椒、糯米各二錢半一起熬煮,等到米熟,揀出使用。〔時珍曰〕入藥有的製成粉末,有的溶化成水,有的燒成灰,各自依照方法處理。
原文
《瀕湖炮炙法》/卷四·蟲獸類 (3):龍骨,〔斆曰〕凡用龍骨,先煎香草湯浴兩度,搗粉,絹袋盛之。用燕子一隻,去腸肚,安袋於內,懸井面上,一宿取出,研粉。入補腎藥中,其效如神。〔時珍曰〕近世方法,但煅赤為粉。亦有生用者。《事林廣記》云:用酒浸一宿,焙乾研粉,水飛三度用。如急用,以酒煮焙乾。
《瀕湖炮炙法》/卷四·蟲獸類 (3):龍骨,〔斆曰〕凡是使用龍骨,先煎煮香草湯洗滌兩次,搗成粉末,用絹袋盛裝。取一隻燕子,去除腸肚,將袋子放入燕子腹內,懸掛在井口上,一夜後取出,研磨成粉。加入補腎藥中,效果如神。〔時珍曰〕近來的方法,只燒紅成粉。也有生用的。《事林廣記》說:用酒浸泡一夜,烘乾研磨成粉,水飛三次後使用。如果急用,用酒煮過後烘乾。
原文
或云:凡入藥,須水飛過曬乾。每斤用黑豆一斗,蒸一伏時,曬乾用。否則著人腸胃,晚年作熱也。
有人說:凡是入藥,必須水飛後曬乾。每一斤用黑豆一斗,蒸一個晝夜,曬乾後使用。否則會附著在腸胃,晚年產生燥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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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瀕湖炮炙法》/卷四·蟲獸類 (4):龍齒,同龍骨。或云以酥炙。
《瀕湖炮炙法》/卷四·蟲獸類 (4):龍齒,方法同龍骨。有人說用酥油炙烤。
原文
《瀕湖炮炙法》/卷四·蟲獸類 (4):鼉甲,酥炙,或酒炙用。
《瀕湖炮炙法》/卷四·蟲獸類 (4):鼉甲,用酥油炙烤,或者用酒炙烤後使用。
原文
《瀕湖炮炙法》/卷四·蟲獸類 (4):鯪鯉甲,〔時珍曰〕方用或炮、或燒,或酥炙、醋炙、童便炙,或油煎、土炒、蛤粉炒,當各隨本方,未有生用者。仍以尾甲乃力勝。
《瀕湖炮炙法》/卷四·蟲獸類 (4):鯪鯉甲,〔時珍曰〕方劑中使用有的炮製、有的燒製,或者用酥油炙、醋炙、童子小便炙,或者用油煎、土炒、蛤粉炒,應當各自依照原方,沒有生用的。仍以尾部的甲片效力最強。
原文
《瀕湖炮炙法》/卷四·蟲獸類 (4):石龍子,〔時珍曰〕古方用酥炙或酒炙。惟治傳屍勞瘵天靈蓋丸,以石蜥蜴連腸肚,以醋炙四十九遍用之,亦一異也。
《瀕湖炮炙法》/卷四·蟲獸類 (4):石龍子,〔時珍曰〕古方用酥油炙或酒炙。只有治療傳屍勞瘵的天靈蓋丸,用石蜥蜴連同腸肚,用醋炙烤四十九遍後使用,也是一個奇特之處。
原文
《瀕湖炮炙法》/卷四·蟲獸類 (4):蛤蚧,〔斆曰〕其毒在眼。須去眼及甲上、尾上、腹上肉毛,以酒浸透,隔兩重紙緩焙令乾,以瓷器盛,懸屋東角上一夜用之,力可十倍,勿傷尾也。〔日華曰〕凡用去頭、足,洗去鱗鬣內不淨,以酥炙用(或用蜜炙)。〔李珣曰〕凡用須炙令黃色,熟搗。口含少許,奔走不喘息者,為真也。宜丸散中用。
《瀕湖炮炙法》/卷四·蟲獸類 (4):蛤蚧,〔斆曰〕它的毒性在眼睛。必須去除眼睛以及甲殼上、尾巴上、腹部上的肉毛,用酒浸泡透,隔兩層紙慢慢烘烤到乾,用瓷器盛裝,懸掛在屋東角上一夜後使用,藥力可以增強十倍,不要損傷尾巴。〔日華曰〕凡是使用要去掉頭和腳,洗去鱗片和鬣毛內的污垢,用酥油炙烤使用(或者用蜜炙)。〔李珣曰〕凡是使用必須炙烤到黃色,充分搗碎。口中含少許,奔跑時不喘息的,就是真品。適宜在丸劑、散劑中使用。
原文
《瀕湖炮炙法》/卷四·蟲獸類 (4):蛇蛻,〔斆曰〕凡使,勿用青、黃、蒼色者,只用白色如銀者。先於地下掘坑,深一尺二寸,安蛻於中,一宿取出,醋浸炙乾用。〔時珍曰〕今人用蛇蛻,先以皂莢水洗淨纏竹上,或酒、或醋、或蜜浸,炙黃用。或燒存性,或鹽泥固煅,各隨方法。
《瀕湖炮炙法》/卷四·蟲獸類 (4):蛇蛻,〔斆曰〕凡是使用,不要用青色、黃色、蒼色的,只用白色如銀的。先在地上挖一個坑,深一尺二寸,把蛇蛻放在坑中,一夜後取出,用醋浸泡後炙烤乾使用。〔時珍曰〕現在的人用蛇蛻,先用皂莢水洗淨,纏繞在竹子上,或者用酒、或者用醋、或者用蜜浸泡,炙烤到黃色使用。或者燒存性,或者用鹽泥固封煅燒,各自依照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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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瀕湖炮炙法》/卷四·蟲獸類 (4):白花蛇,〔頌曰〕頭尾各一尺,有大毒,不可用。只用中段乾者,以酒浸,去皮、骨,炙過收之則不蛀。其骨刺須遠棄之,傷人,毒與生者同也。〔宗奭曰〕凡用去頭尾,換酒浸三日,火炙,去盡皮、骨。此物甚毒,不可不防。〔時珍曰〕黔蛇長大,故頭尾可去一尺。蘄蛇止可頭尾各去三寸。
《瀕湖炮炙法》/卷四·蟲獸類 (4):白花蛇,〔頌曰〕頭尾各一尺,有劇毒,不可使用。只用中段乾燥的部分,用酒浸泡,去掉皮和骨,炙烤過後收藏起來就不會生蟲。它的骨刺必須遠遠丟棄,會傷人,毒性與生的一樣。〔宗奭曰〕凡是使用要去掉頭尾,換酒浸泡三天,用火炙烤,徹底去掉皮和骨。這種東西很毒,不能不防備。〔時珍曰〕黔地的蛇身長大,所以頭尾可以去掉一尺。蘄蛇只能頭尾各去掉三寸。
原文
亦有單用頭尾者。大蛇一條,只得淨肉四兩而已。久留易蛀,惟取肉密封藏之,十年亦不壞也。按《聖濟總錄》云:凡用花蛇,春秋酒浸三宿,夏一宿,冬五宿,取出炭火焙乾,如此三次。以砂瓶盛,埋地中一宿,出火氣。去皮、骨,取肉用。
也有單獨使用頭尾的。一條大蛇,只能得到淨肉四兩而已。長期存放容易生蟲,只有取肉密封收藏,十年也不會壞。按《聖濟總錄》說:凡是使用花蛇,春秋季用酒浸泡三夜,夏季一夜,冬季五夜,取出用炭火烘乾,這樣重複三次。用砂瓶盛裝,埋入地中一夜,去除火氣。去掉皮和骨,取肉使用。
原文
《瀕湖炮炙法》/卷四·蟲獸類 (4):烏賊魚骨,〔弘景曰〕炙黃用。〔斆曰〕凡使勿用沙魚骨,其形真似。但以上文順者是真,橫者是假。以血滷作水浸,並煮一伏時漉出。掘一坑燒紅,入魚骨在內,經宿取出入藥,其效加倍也。
《瀕湖炮炙法》/卷四·蟲獸類 (4):烏賊魚骨,〔弘景曰〕炙烤到黃色使用。〔斆曰〕凡是使用不要用沙魚骨,它們的形狀很相似。但以紋理順向的是真品,橫向的是假貨。用血滷加水浸泡,並煮一個晝夜後濾出。挖一個坑燒紅,把魚骨放入坑內,經過一夜取出入藥,效果加倍。
原文
《瀕湖炮炙法》/卷四·蟲獸類 (5):龜甲,以龜甲鋸去四邊,石上磨淨,灰火炮過,塗酥炙黃用。亦有酒炙、醋炙、豬脂炙、燒灰用者。
《瀕湖炮炙法》/卷四·蟲獸類 (5):龜甲,用鋸子鋸去龜甲的四邊,在石頭上磨乾淨,用灰火炮製過,塗上酥油炙烤到黃色使用。也有用酒炙、醋炙、豬脂炙、燒成灰使用的。
原文
《瀕湖炮炙法》/卷四·蟲獸類 (5):秦龜甲,〔李珣曰〕經卜者更妙。以酥或酒炙黃用。
《瀕湖炮炙法》/卷四·蟲獸類 (5):秦龜甲,〔李珣曰〕經過占卜用的更好。用酥油或酒炙烤到黃色使用。
原文
《瀕湖炮炙法》/卷四·蟲獸類 (5):綠毛龜,〔時珍曰〕此龜古方無用者。近世滋補方往往用之,大抵與龜甲同功。劉氏先天丸用之,其法用龜九枚,以活鯉二尾安釜中,入水,覆以米篩,安龜在篩上蒸熟,取肉曬乾。其甲仍以酥炙黃,入藥用。又有連甲、肉、頭、頸俱用者。
《瀕湖炮炙法》/卷四·蟲獸類 (5):綠毛龜,〔時珍曰〕這種龜古方沒有使用的。近代的滋補方子往往用它,大致與龜甲功效相同。劉氏先天丸使用它,其方法是取九隻龜,把兩條活鯉魚放在鍋中,加入水,用米篩蓋住,把龜放在篩子上蒸熟,取肉曬乾。它的甲殼仍然用酥油炙烤到黃色,入藥使用。也有連甲、肉、頭、頸全部使用的。
原文
《瀕湖炮炙法》/卷四·蟲獸類 (5):鱉甲,〔別錄曰〕鱉甲生丹陽池澤。採無時。〔頌曰〕今處處有之,以岳州·沅江所出甲有九肋者為勝。入藥以醋炙黃用。〔弘景曰〕採得,生取甲,剔去肉者,為好。凡有連厭及干岩者便真。若肋骨出者是煮熟,不可用。〔斆曰〕凡使。要綠色、九肋、多裙、重七兩者為上。用六一泥固瓶子底,待乾,安甲於中,以物支起。
《瀕湖炮炙法》/卷四·蟲獸類 (5):鱉甲,〔別錄曰〕鱉甲生長在丹陽的池沼中。採集沒有固定時間。〔頌曰〕現在到處都有,以岳州沅江所產、甲殼有九條肋骨的為佳。入藥用醋炙烤到黃色使用。〔弘景曰〕採得後,生取甲殼,剔去肉的為好。凡是帶有連接的邊緣和乾燥的岩狀物便是真品。如果肋骨突出的是煮熟過的,不可使用。〔斆曰〕凡是使用,要選綠色、九條肋骨、裙邊多、重七兩的為上品。用六一泥固封瓶子底部,待乾燥,把甲殼放入瓶中,用東西支撐起來。
原文
若治症塊定心藥,用頭醋入瓶內,大火煎,盡三升,乃去裙、肋骨,炙乾入用。若治勞去熱藥,不用醋,用童子小便煎,盡一斗二升,乃去裙留骨,石臼搗粉,以雞膍皮裹之,取東流水三斗盆盛,閣於盆上,一宿取用,力有萬倍也。〔時珍曰〕按《衛生寶鑑》云:「凡鱉甲,以煅灶灰一斗,酒五升,浸一夜,煮令爛如膠漆用,更佳。桑柴灰尤妙。
如果治療癥塊、定心的藥,用頭醋倒入瓶內,大火煎煮,煮到醋液耗盡三升,然後去掉裙邊和肋骨,炙烤乾後入藥。如果治療勞損、清熱的藥,不用醋,用童子小便煎煮,煮到尿液耗盡一斗二升,然後去掉裙邊保留肋骨,在石臼中搗成粉末,用雞內金包裹,取東流水三斗用盆盛裝,把藥包擱在盆上,一夜後取用,藥力有萬倍。〔時珍曰〕按《衛生寶鑑》說:「凡是鱉甲,用煅灶灰一斗,酒五升,浸泡一夜,煮到爛熟如膠漆使用,更好。桑柴灰尤其妙。」
原文
《瀕湖炮炙法》/卷四·蟲獸類 (5):蟹,〔時珍曰〕凡蟹生烹,鹽藏糟收,酒浸、醬汁浸,皆為佳品。但久留易沙,見燈亦沙,得椒易䐈。得皂莢或蒜及韶粉可免沙䐈。得白芷則黃不散。得蔥及五味子同煮則色不變。藏蟹名曰蝑蟹(音瀉)。(䐈,義同黏敗。)
《瀕湖炮炙法》/卷四·蟲獸類 (5):蟹,〔時珍曰〕凡是蟹,生煮、鹽醃、糟藏、酒浸、醬汁浸,都是佳品。但久放容易產生沙狀物,見燈光也會沙,遇到花椒容易腐敗。遇到皂莢或蒜及韶粉可以避免沙腐。遇到白芷則蟹黃不會散開。遇到蔥及五味子同煮則顏色不變。儲藏的蟹叫做蝑蟹(音瀉)。(䐈,意思同黏敗。)
原文
《瀕湖炮炙法》/卷四·蟲獸類 (5):牡蠣,〔宗奭曰〕凡用,須泥固燒為粉。亦有生用者。〔斆曰〕凡用牡蠣,先用二十個,以東流水入鹽一兩,煮一伏時,再入火中煅赤,研粉用。〔時珍曰〕按溫隱居云:「牡蠣將童尿浸四十九日(五日一換),取出,以硫黃末和米醋塗上,黃泥固濟,煅過用。」
《瀕湖炮炙法》/卷四·蟲獸類 (5):牡蠣,〔宗奭曰〕凡是使用,必須用泥封固燒成粉末。也有生用的。〔斆曰〕凡是使用牡蠣,先用二十個,用東流水加入鹽一兩,煮一個晝夜,再放入火中煅燒到紅,研磨成粉使用。〔時珍曰〕按溫隱居說:「牡蠣用童子尿浸泡四十九天(五天換一次),取出,用硫黃末和米醋塗在上面,用黃泥封固,煅燒過後使用。」
原文
《瀕湖炮炙法》/卷四·蟲獸類 (5):真珠,〔李珣曰〕凡用,以新完未經鑽綴者研如粉,方堪服食。不細則傷人臟腑。〔斆曰〕凡用以新淨者絹袋盛之。置牡蠣約重四、五斤以來於平底鐺中,以物四向支穩,然後著珠於上。乃下地榆、五花皮、五方草各(銼)四兩,籠住,以漿水不住火煮三日夜。取出,用甘草湯淘淨於臼中搗細重篩,更研二萬下,方可服食。
《瀕湖炮炙法》/卷四·蟲獸類 (5):真珠,〔李珣曰〕凡是使用,要用完整未經鑽孔綴飾的,研磨成粉末,才能服用。不細的話會損傷人的臟腑。〔斆曰〕凡是使用,用新淨的絹袋盛裝。把約重四五斤的牡蠣放在平底鍋中,用東西四向支撐穩固,然後把珍珠放在上面。再放入地榆、五花皮、五方草各(銼)四兩,籠罩住,用漿水不斷火煮三晝夜。取出,用甘草湯淘洗乾淨,在臼中搗細,反覆篩過,再研磨兩萬下,才可以服用。
原文
〔慎微曰〕抱朴子云:真珠徑寸以上,服食令人長生。以酪漿漬之,皆化如水銀,以浮石、蜂巢、蛇黃等物合之,可引長三四尺,為丸服之。〔時珍曰〕凡入藥,不用首飾及見屍氣者。以人乳浸三日,煮過如上搗研。一法:以絹袋盛,入豆腐腹中,煮一炷香,云不傷珠也。
〔慎微曰〕抱朴子說:直徑一寸以上的真珠,服用可以使人長生。用酪漿浸泡,會全部化成如水銀的液體,用浮石、蜂巢、蛇黃等物混合,可以拉長到三四尺,製成丸藥服用。〔時珍曰〕凡是入藥,不用首飾以及見過屍氣的珍珠。用人乳浸泡三天,煮過後如上搗研。另一種方法:用絹袋盛裝,放入豆腐腹中,煮一炷香的時間,據說不損傷珍珠。
原文
《瀕湖炮炙法》/卷四·蟲獸類 (6):海蛤,〔斆曰〕凡使海蛤,勿用遊波蟲骨。真相似,只是面上無光。誤餌之,令人狂走欲投水,如鬼祟,惟醋解之立愈。其海蛤用漿水煮一伏時,每一兩入地骨皮、柏葉各二兩,煮一伏時,東流水淘三次,搗粉用。〔保升曰〕取得,以半天河煮五十刻,以枸杞汁拌勻,入䈽竹筒內蒸一伏時,搗用。
《瀕湖炮炙法》/卷四·蟲獸類 (6):海蛤,〔斆曰〕凡是使用海蛤,不要用遊波蟲骨。兩者很相似,只是表面沒有光澤。誤食後,會使人狂跑想要投水,如同鬼祟作怪,只有醋能解,立刻痊癒。海蛤用漿水煮一個晝夜,每一兩加入地骨皮、柏葉各二兩,再煮一個晝夜,用東流水淘洗三次,搗成粉末使用。〔保升曰〕採得後,用半天河煮五十刻,用枸杞汁拌勻,放入竹筒內蒸一個晝夜,搗碎使用。
原文
《瀕湖炮炙法》/卷四·蟲獸類 (6):石決明,〔珣曰〕凡用以麵裹煨熟,磨去粗皮,爛搗,再乳細如面,方堪入藥。〔斆曰〕每五兩用鹽半分,同東流水入瓷器內煮一伏時,搗末研粉。再用五花皮、地榆、阿膠各十兩,以東流水淘三度,日乾,再研一萬下,入藥。服至十兩,永不得食山桃,令人喪目。〔時珍曰〕今方家只以鹽同東流水煮一伏時,研末水飛用。
《瀕湖炮炙法》/卷四·蟲獸類 (6):石決明,〔珣曰〕凡是使用,用麵包裹煨熟,磨去粗皮,搗爛,再研磨細如麵粉,才能入藥。〔斆曰〕每五兩用鹽半分,同東流水放入瓷器內煮一個晝夜,搗成末研磨成粉。再用五花皮、地榆、阿膠各十兩,用東流水淘洗三次,曬乾,再研磨一萬下,入藥。服用到十兩,永遠不能吃山桃,會使人失明。〔時珍曰〕現在方家只用鹽同東流水煮一個晝夜,研磨成末水飛使用。
原文
《瀕湖炮炙法》/卷四·蟲獸類 (6):蛤粉,〔震亨曰〕用蛤蜊燒煅成粉,不入煎劑。〔時珍曰〕按吳球云:凡用蛤粉,取紫口蛤蜊殼,炭火煅成,以熟栝蔞連子同搗,和成團,風乾用,最妙。
《瀕湖炮炙法》/卷四·蟲獸類 (6):蛤粉,〔震亨曰〕用蛤蜊燒煅成粉,不用於煎劑。〔時珍曰〕按吳球說:凡是使用蛤粉,取紫口蛤蜊的殼,用炭火煅燒成粉,用熟栝蔞連子一起搗,和成團,風乾後使用,最妙。
原文
《瀕湖炮炙法》/卷四·蟲獸類 (6):魁蛤,〔日華曰〕凡用,取陳久者炭火煅赤,米醋淬三度,出火毒,研粉。
《瀕湖炮炙法》/卷四·蟲獸類 (6):魁蛤,〔日華曰〕凡是使用,取陳舊的用炭火煅燒到紅,用米醋淬三次,去除火毒,研磨成粉。
原文
《瀕湖炮炙法》/卷四·蟲獸類 (6):貝子,〔珣曰〕凡入藥,燒過用。〔斆曰〕凡使,勿用花蟲殼,真相似,只是無效。貝子以蜜、醋相對浸之,蒸過取出,以清酒淘,研。
《瀕湖炮炙法》/卷四·蟲獸類 (6):貝子,〔珣曰〕凡是入藥,燒過後使用。〔斆曰〕凡是使用,不要用花蟲殼,兩者很相似,只是沒有藥效。貝子用蜜和醋等量浸泡,蒸過後取出,用清酒淘洗,研磨。
原文
《瀕湖炮炙法》/卷四·蟲獸類 (6):珂,〔斆曰〕珂,要冬採得色白膩者,並有白旋水文。勿令見火,即無用也。凡用以銅刀刮末研細,重羅再研千下,不入婦人藥也。
《瀕湖炮炙法》/卷四·蟲獸類 (6):珂,〔斆曰〕珂,要冬季採得顏色白而細膩的,並且有白色旋渦狀紋理。不要讓它見火,否則就沒用了。凡是使用,用銅刀刮下粉末,研磨細緻,反覆篩過再研磨一千下,不用於婦人藥。
原文
《瀕湖炮炙法》/卷四·蟲獸類 (6):甲香,〔斆曰〕凡使,用生茅香、皂角同煮半日,石臼搗篩用之。〔經驗方曰〕凡使,用黃泥同水煮一日,溫水浴過;再以米泔或灰汁煮一日,再浴過;以蜜、酒煮一日,浴過曝乾用。〔頌曰〕傳信方載其法,云:每甲香一斤,以泔鬥半,微火煮一復時,換泔再煮。凡三換漉出,眾手刮去香上涎物。
《瀕湖炮炙法》/卷四·蟲獸類 (6):甲香,〔斆曰〕凡是使用,用生茅香、皂角同煮半日,在石臼中搗碎篩過使用。〔經驗方曰〕凡是使用,用黃泥同水煮一日,用溫水洗過;再用米泔水或灰汁煮一日,再洗過;用蜜和酒煮一日,洗過曬乾使用。〔頌曰〕《傳信方》記載其方法,說:每甲香一斤,用米泔水一斗半,微火煮一個時辰,換米泔水再煮。總共換三次後濾出,眾人用手刮去甲香上的涎沫。
原文
以白蜜三合,水一斗,微火煮乾。又以蜜三合,水一斗,再煮。都三複時,以香爛止。乃以炭火燒地令熱,灑酒令潤,鋪香於上,以新瓦蓋上一伏時。待冷硬,石臼木杵搗爛。入沉香末三兩,麝一分,和搗印成,以瓶貯之,埋過經久方燒。凡燒此香,須用大火爐,多著熱灰、剛炭猛燒令盡,去之。
用白蜜三合,水一斗,微火煮乾。再用蜜三合,水一斗,再煮。總共三次,直到甲香爛熟為止。然後用炭火燒熱地面,灑酒使地面濕潤,把甲香鋪在上面,用新瓦蓋住一個晝夜。等到冷卻變硬,在石臼中用木杵搗爛。加入沉香末三兩,麝香一分,混合搗勻製成香餅,用瓶子貯藏,埋藏一段時間後才焚燒。凡是焚燒這種香,必須用大火爐,多放熱灰、堅硬的炭猛燒到完全燃盡,然後去除。
原文
爐旁著火暖水,即香不散。此法出於劉兗奉禮也。〔宗奭曰〕甲香善能管香菸,與沉、檀、龍、麝香用之。尤佳。
在爐旁點火暖水,香氣就不會散失。這個方法出自劉兗奉禮。〔宗奭曰〕甲香善於控制香煙,與沉香、檀香、龍腦香、麝香一起使用,尤其好。
原文
《瀕湖炮炙法》/卷四·蟲獸類 (7):人牙,〔時珍曰〕兩旁曰牙,當中曰齒。入藥燒用。《錢氏小兒方》云:「用人牙燒存性。入麝香少許,溫酒服半錢。治痘瘡倒黶。」聞人規《痘疹論》云:人牙散:「治痘瘡方出,見倒黶,或青紫,或變黑,用人齒脫落者,不拘多少,瓦罐固濟,煅過出火毒,研末用。」
《瀕湖炮炙法》/卷四·蟲獸類 (7):人牙,〔時珍曰〕兩旁的叫做牙,當中的叫做齒。入藥時燒過使用。《錢氏小兒方》說:「用人牙燒存性,加入少許麝香,用溫酒送服半錢。治療痘瘡凹陷。」聞人規《痘疹論》說:人牙散:「治療痘瘡剛發出,出現凹陷,或者青紫色,或者變黑,用人齒脫落的,不論多少,用瓦罐封固,煅燒後去除火毒,研磨成末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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