洄溪醫案

附:刻許辛木農部札

附:刻許辛木農部札

附:刻許辛木農部札5
原文
惠書久不報,闕然於懷,承示醫書二種奉繳,弟於此事茫然,《洄溪案》僅校出誤字數處,即轉寄吳葆山舍親。葆山醫學,與王君孟英在伯仲之間,亦極贊此書手眼通靈,即過錄一本,奉為鴻寶,又校正數字,屬轉達左右,早付手民,以廣其傳,功德不細也。內有脫簡,弟意得原本補之,大妙,無則於章末旁註一闕字,從郭公夏五之例,何如?覆蔣中堂書,與醫案無異,似宜附刻,與秦司寇書,則皆寒喧語,可刪耳。《瘍科選粹》批點,確是徐氏手筆,足與所批《正宗》相輔而行,已過錄珍藏矣。
白話
您的來信很久沒有回覆,心中感到缺失。承蒙您送來兩種醫書,謹奉還。我對這件事很茫然,《洄溪案》只校出了幾個錯字,就轉寄給我的親戚吳葆山。葆山的醫術,與王孟英先生不相上下,他也極力稱讚這本書的眼光通達靈巧,就抄錄了一本,奉為至寶,又校正了幾個字,囑咐我轉達給您,早日交付刻工,以廣泛流傳,功德不小。書中有脫簡,我認為如果能得到原本來補全,非常好;如果沒有,就在章節末尾旁註一個「闕」字,按照郭公夏五的體例,怎麼樣?回覆蔣中堂的信,與醫案沒有什麼不同,似乎應該附錄在書後;而回覆秦司寇的信,則都是寒暄之語,可以刪除。《瘍科選粹》的批點,確實是徐氏的筆跡,足以與他所批的《正宗》相輔相成,我已經抄錄珍藏了。
原文
白話
原文
來書謂中多時俗口頭語,弟意名醫手筆既未可輒改,又此等書取其活人而已,不當以詩文例繩之,正如藥物牛溲、馬勃止期有用,非若佳花美卉,有一殘缺便須摘去也。原本不分卷,亦可仍之,頁多則當分,頁不滿百,可無分也。
白話
來信中說書中多有民間口頭語,我認為名醫的手筆既不可輕易改動,而且這種書旨在救人活命而已,不應當用詩文的規矩來衡量它,正如藥物牛溲、馬勃只求有用,不像佳花美卉,有一點殘缺就必須摘掉。原本沒有分卷,也可以保持原樣,頁數多就應該分卷,頁數不滿百頁,可以不分卷。
原文
此書原本傳寫多誤,光焴與錢警石(泰吉)、廣文許辛木(楣)農部兩先生,商榷再四,始行付梓。茲摘錄農部札如上,闕簡已從原本校補,此外不敢增損一字,以見光焴於此,蓋慎之又慎云。
白話
這本書的原本傳抄有很多錯誤,光焴與錢警石(泰吉)、廣文許辛木(楣)農部兩位先生,反覆商討,才交付刻印。現在摘錄農部的信札如上,缺失的篇章已經從原本校補,此外不敢增加或刪減一個字,以顯示光焴對此,是謹慎又謹慎了。
原文
_海昌蔣光焴附識_
白話
_海昌蔣光焴附記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