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最粗牛膝一段(約長二寸),本人自己嚼爛如泥(左眼右牙嚼,右眼左牙嚼),吐出搓丸,塞於兩眼角,其淚流必出多,少刻泥沙裹藥而出,雖腫痛欲瞎,立效。白話提出修訂取一段最粗的牛膝(大約兩寸長),由當事人自己嚼爛成泥狀(左眼有異物時用右邊牙齒嚼,右眼有異物時用左邊牙齒嚼),吐出來搓成小丸,塞在兩邊的眼角,這樣眼淚一定會大量流出,不一會兒泥沙就會包裹著藥丸一起出來,即使是腫痛到快要失明的狀況,也能立刻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