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仲淳曰:顧仲恭遭鼓盆之戚,復患病在床。一醫診視,驚訝而出,謂其旦晚就木,因延余診之,左手三部俱平和,右手寸尺亦無恙,獨關部杳然不見。諦視其形色,雖尪羸而神氣安靜。余詢之曾大怒乎?曰:然。余曰:此怒則氣並於肝,而脾土受邪之證也。經云大怒則形色絕,況一部之脈乎?甚不足怪。
仲淳說:顧仲恭遭遇喪妻之痛,又生病臥床。一位醫生診視後,驚訝地離開,說他早晚會死,於是請我診治。左手三部脈都平和,右手寸脈尺脈也沒有問題,唯獨關脈完全摸不到。仔細觀察他的形體面色,雖然瘦弱但精神氣色安靜。我問他是否曾大怒?他說:是的。我說:這是大怒時氣聚於肝,而脾土受到邪氣侵犯的證候。經書說大怒會使形色斷絕,何況只是一個部位的脈象呢?沒有什麼好奇怪的。
原文
第脾有積滯,目中微帶黃色,恐成黃疸。後果遍體發黃。服茵陳利水平肝順氣藥,數劑而痊。
只是脾臟有積滯,眼睛微微帶有黃色,恐怕會形成黃疸。後來果然全身發黃。服用茵陳、利水、平肝、順氣的藥,幾劑就痊癒了。
原文
俞按:《金匱》云:病疸當以十八日為期,治之十日以上瘥,反劇者為難治。就餘生平所驗,分毫不爽。有先因他病而後發黃者,有先發黃而後現他病者,必於半月一月之內退盡其黃,則他病亦可治。設或他病先瘥而黃不能退,至一年半載仍黃者,必復現他病以致死。大抵酒傷及有鬱結與胃脘痛,皆發黃之根基,而泄瀉腫脹不食,乃發黃之末路。
俞按:《金匱》說:黃疸病應以十八日為期,治療十天以上會好轉,如果反而加劇的就難治。根據我平生的經驗,分毫不差。有先因為其他疾病而後發黃的,有先發黃而後出現其他疾病的,必須在半個月到一個月之內黃色退盡,那麼其他疾病也可治。假使其他疾病先痊癒而黃色不能退,拖到一年半載仍黃的,必定會再出現其他疾病而導致死亡。大抵飲酒損傷以及有鬱結與胃脘痛,都是發黃的根源,而泄瀉、腫脹、食慾不振,則是發黃的末路。
原文
若時行病發黃,亦多死證,諺曰瘟黃也。惟元氣實者,審其為瘀血,為濕熱,逐之清之,得黃退熱亦退乃可無虞。古人醫案,俱未有說及久黃者,可為余言之一證。即如此條關脈不見,亦云數劑而痊,要知因於大怒,偶然不見耳。若並未動怒,關脈連日不見,目中微帶黃色,即為脾絕之徵,死無疑矣。
如果是時行病發黃,也多是死證,俗話說瘟黃。只有元氣充實的人,辨證為瘀血、為濕熱,用逐瘀或清利的方法,使黃退熱也退,才可無憂。古人的醫案,都沒有提到長期發黃的情況,可以作為我這話的佐證。就像這一條關脈摸不到,也說幾劑就痊癒,要知道這是因為大怒,偶然摸不到罷了。如果並沒有動怒,關脈連續多日摸不到,眼睛微微帶黃色,就是脾絕的徵兆,必死無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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