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權初編

卷下

予痘症一案第六十四

卷下2
原文
予十五歲,即得吐血夢遺症,至十九歲始出痘。蔣子和先生云:「此痘幸無毒,若有毒,服解毒藥必斃。使無勞症,可不藥而痊。但腎水虧損,不能制痘火,若夢遺吐血一發,則難措手矣。」遂以六味地黃湯,加麥冬,始終以之。至灌漿時,猶夢遺二次,加人參五分,二帖漿飽。
白話
我十五歲時,就得了吐血、夢遺的病症,到十九歲才開始出痘。蔣子和先生說:「這次出痘幸好沒有毒,如果有毒,服用解毒藥必定會死。假使沒有勞症,可以不用藥而痊癒。只是腎水虧損,不能制約痘火,如果夢遺、吐血一發作,那就難以處理了。」於是使用六味地黃湯,加入麥冬,從始至終都用這個方子。到灌漿時,仍然夢遺了兩次,加入人參五分,兩劑藥後漿飽滿。
原文
至於結痂,止頭面硬疤,余皆軟痂,痂落帶白,腿肉麻者數年,至於手足,軟皮撕起,剔出乾血如臭鱉形,竟未化而愈。由此飲食鹹少,形肉消瘦,終身羸弱不振。予思此症,服芩、連、犀、羚,則苦寒傷腎而死,服升、葛、荊、防,則下元愈虛而死,服保元湯,則陽愈勝陰愈虧而死,不服此藥,則夢遺吐血必發,終死。噫,微先生孰能至此?
白話
至於結痂,只有頭面有硬痂,其餘都是軟痂,痂落後帶白色,腿部肌肉麻木了好幾年,至於手足,軟皮撕起,剔出乾血像臭鱉的形狀,竟然沒有化膿而痊癒。從此飲食減少,形體消瘦,終身虛弱不振。我思考這個病症,服用黃芩、黃連、犀角、羚羊角,則苦寒傷腎而死;服用升麻、葛根、荊芥、防風,則下元更加虛弱而死;服用保元湯,則陽氣愈盛陰氣愈虧而死;不服這些藥,則夢遺、吐血必定發作,最終還是死。唉,如果沒有蔣先生,誰能使我活到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