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權初編

卷上

論文字之醫與經歷之醫不同第五十二

卷上1
原文
文字之醫用藥多補,經歷之醫用藥多瀉。文字之醫嚴於紀律,經歷之醫精乎心法。文字之醫見功遲,經歷之醫見功速。文字之醫精乎論理,經歷之醫精乎識症。文字之醫過於迂,經歷之醫過於霸。然皆功罪各半焉。若二醫兼之,再能通乎權宜,靈其機變,則萬舉萬當矣。
白話
靠書本理論的醫生用藥多用補藥,有臨床經驗的醫生用藥多用瀉藥。靠書本理論的醫生嚴格遵守規則,有臨床經驗的醫生精通心法。靠書本理論的醫生見效慢,有臨床經驗的醫生見效快。靠書本理論的醫生擅長論述道理,有臨床經驗的醫生擅長辨識證候。靠書本理論的醫生過於迂腐,有臨床經驗的醫生過於霸道。然而兩者都是功過各半。如果能夠兼備兩者的優點,再能通達權變,靈活機動,那麼就萬無一失、事事妥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