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脈者,症之准也。症者,脈之合也。有是症,便有是脈,又何可舍乎?夫所謂舍者,乃舍其末而從其本,舍其偽而究其真耳。如人之本脈原弱,再兼之積聚痰飲結氣死血疼蟲之類,其脈愈弱,或結或遲或伏,甚則重按全無,渾似臟腑皆虛者,是為氣血阻滯而然,實假脈也。其有娠婦而脈愈弱者,亦此理也。
脈象是症狀的標準。症狀是脈象的配合。有這種症狀,就有這種脈象,又怎麼能捨棄呢?所謂捨棄,是捨棄末節而順從根本,捨棄虛假而探究真實罷了。例如一個人的本脈原本就弱,再加上積聚、痰飲、結氣、死血、疼痛、蟲積之類,他的脈象更加虛弱,或出現結脈、遲脈、伏脈,甚至重按完全沒有,完全像是臟腑都虛弱的樣子,這是因為氣血阻滯造成的,實際上是假脈。還有孕婦脈象更加虛弱的,也是這個道理。
原文
皆當先瀉後補,或補瀉兼施。若細審諸症皆虛而脈忽數大倍常,甚至重按有力,全似白虎湯症之脈者,此乃脾腎之真氣發越,殘燈復明之象也。當與症實脈虛之理反得之,若誤用瀉藥立斃矣。此皆舍脈從症之治也。如五奪之症脈當微弱,與症相應。不知健壯者,雖奪而猶未虛,或本邪未清,或復染他疾,其脈數大有力,此非亡陽之脈,仍當以實症實脈治之也。
都應當先瀉後補,或者補瀉兼施。如果仔細審查各種症狀都屬於虛證,而脈象卻突然數大超過平常,甚至重按有力,完全像白虎湯證的脈象,這是脾腎的真氣發越,殘燈復明的現象。應當與症狀實脈象虛的道理反過來理解,如果誤用瀉藥就會立即死亡。這些都是捨脈從症的治法。例如五奪的症狀,脈象應當微弱,與症狀相應。但不知道健壯的人,雖然被奪而尚未虛弱,或者原本的邪氣未清除,或者又感染了其他疾病,他的脈象數大有力,這不是亡陽的脈象,仍然應當按實症實脈來治療。
原文
又有健壯者,而忽暗中大虧,雖形體未減,而真元頓傷,脈忽小弱,或豁大空虛,若審得其情,雖兼他症,亦當以補益為先。若為形體所誘,誤投瀉劑立斃矣。此皆舍症從脈之治也。凡此不勝枚舉,是知脈症少有不符,其中必有大故,須細心面壁,而得之可也。
又有健壯的人,卻忽然暗中大虧,雖然形體沒有減損,但真元頓時受傷,脈象忽然小弱,或者豁大空虛,如果審察到這種情況,即使兼有其他症狀,也應當以補益為先。如果被形體所迷惑,誤用瀉藥就會立即死亡。這些都是捨症從脈的治法。凡此種種不勝枚舉,由此可知脈象和症狀稍有不符合,其中必定有重大緣故,必須細心面壁(深思),才能領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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