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經逢原

卷四

爪甲

卷四/人部3
原文
甘鹹,小毒。發明:爪乃肝氣之餘,其性銳利,故能催生下胞衣,利小便,治尿血及陰陽易病,破傷風,去目翳。刮末治鼻衄,㗜之立止。又能治乳蛾。
白話
味道甘、鹹,有小毒。闡發:指甲是肝氣之剩餘,其性銳利,所以能夠催產下胞衣、利尿、治療尿血及陰陽易病、破傷風、去除目翳。刮取粉末治療鼻出血,吸入立即止住。又能治療乳蛾。
原文
用爪指甲不拘多少,煅為末,硼砂、白礬各一錢,西牛黃一分,烏梅、白梅肉各五枚,共搗如泥,含彈大一丸,痰大涌出,三四丸即愈。
白話
使用人的指甲,不論多少,煅燒成粉末,硼砂、白礬各一錢,西牛黃一分,烏梅、白梅肉各五枚,一起搗成泥狀,含服彈子大小一丸,痰會大量湧出,服用三、四丸即痊癒。
原文
但其方酸收太速,不無萌發之患,莫若探吐頑痰,迅掃病根為愈。
白話
但是這個方劑的酸收作用太快,難免有復發的隱患,不如用探吐法吐出頑固的痰涎,迅速清除病根,那樣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