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經逢原

卷四

河豚

卷四/魚部16
原文
甘溫有毒。海中者大毒,江中者次之,淡水中者又次之。
白話
味甘性溫有毒。生長在海中的毒性最大,江河中的毒性次之,淡水中的毒性又次之。
原文
有大小二種,大者謂之河豚,背淡青黑,無赤斑,腹白而翅傍色黃者可食。
白話
有大小兩種,大的稱為河豚,背部淡青黑色,沒有紅色斑點,腹部白色且翅邊顏色黃色的可以食用。
原文
小者名斑魚,背脊黑有紋點,多赤色,其毒最甚,以稟蛟龍之氣最甚也。
白話
小的名叫斑魚,背脊黑色有斑紋點,多為紅色,毒性最為劇烈,因為稟受了蛟龍的氣最為充沛的緣故。
原文
海人言三月後斑魚得木氣全盛之時,尤不宜食。
白話
沿海的人說三月之後斑魚得到木氣完全旺盛的時節,尤其不適宜食用。
原文
其雙尾獨目,翅赤、嘴赤異常,背有赤印,頷內無腮,腹中多血,獨腴無膽,皆大毒傷人。
白話
那些雙尾單眼,翅膀紅色、嘴巴紅色異常,背上有紅色印記,顎內沒有腮,腹中多血,只肥美而沒有膽的,都是大毒傷人的。
原文
制食之法,須去其子與嘴目及脊中肝內惡血,並去周身脂膜,則不氣腥,煮忌煤火及煤炱落入,與荊芥、桔梗、菊花、甘草、附子、烏頭相反,故食河豚三日內不可服藥。
白話
烹調食用的方法,必須去除它的卵、嘴巴、眼睛以及脊中和肝內的污血,並去除全身的脂肪膜,這樣才不會有腥氣。煮的時候忌諱煤火以及煤灰落入,與荊芥、桔梗、菊花、甘草、附子、烏頭相反,所以吃了河豚後三天內不可服用藥物。
原文
河豚子必久漬石灰水中,而後煮食,曾見水浸一夜大如芡實也,中其毒則唇舌麻瞀,頭旋目眩,足不任履,行步欹側,急宜探吐,隨覓荻芽或蘆根,搗汁灌之。橄欖汁、甘草汁皆可解。又槐花、干胭脂等分為末,水調服之。
白話
河豚卵必須長期浸泡在石灰水中,然後才能煮食。曾經看到用水浸泡一夜後大如芡實的,中了它的毒就會唇舌麻木眩暈,頭暈目眩,腳無法承受重量,行走步伐歪斜。應緊急催吐,隨即找荻芽或蘆根,搗汁灌服。橄欖汁、甘草汁都可以解毒。還有槐花、乾胭脂等量研成粉末,用水調服。
原文
若腹中絞痛昏迷倒僕者,急用糞清灌之,遲則不救。
白話
如果腹中絞痛、昏迷倒下的,急用糞清灌服,延誤了就無法救治。
原文
發明 凡物之美者謂之尤物,靡不賈毒傷人,如妲己亡殷,夷光傾吳,蒙其禍而不自覺也。
白話
發明:凡是美好的事物稱為尤物,無不招致毒害傷人,像妲己使殷商滅亡,夷光使吳國傾覆,受其禍害而不自覺察。
原文
河豚嗜咸,內藏信智,外顯文利,窄口巨腹,陰毒內蓄可知。
白話
河豚喜愛鹹味,內藏信實與智巧,外顯文采與利益,嘴巴窄小而腹部巨大,體內蓄積陰毒由此可知。
原文
凡陰毒之物必藉陽氣而為鼓午,得春升之令而浮游水面。非信而乎散子必入淡水,既生必歸巨海。非智而乎,得咸則肥;得淡則瘦。
白話
凡是陰毒之物必定憑藉陽氣而鼓動振奮,在春天升發之時浮游水面。不是信實嗎?因而散佈魚卵必定進入淡水,生長之後必定回歸大海。不是智巧嗎?得到鹹味就肥滿,得到淡味就消瘦。
原文
所以淡水中者,其毒漸解而不致傷人之甚也。以其味美人爭食之。春初為貴品,其腹腴呼為西施乳。
白話
所以生長在淡水中的,它的毒性逐漸化解而不至於太傷害人。因為味道鮮美所以人們爭相食用。春天初時是珍貴的食材,它的腹中肥肉稱為西施乳。
原文
南人有云,凡魚之無鱗、無腮、無膽、有聲、目能眨者,皆有毒。
白話
南方人說,凡是魚沒有鱗片、沒有腮、沒有膽囊、會發聲、眼睛能眨動的,都有毒。
原文
河豚目能開合,觸之則曳曳有聲,嗔怒則腹脹,如球浮起水面,故人得以取之。其毒入肝助火,莫有甚於此者。
白話
河豚眼睛能開合,觸碰它就會發出啾啾聲響,生氣時腹部就膨脹,像球一樣浮起水面,所以人能夠捕捉到它。它的毒進入肝臟助長火勢,沒有比這更嚴重的了。
原文
患癰疡腳氣人切不可食,助濕發毒動氣,其患最速。惟取其子同蜈蚣燒研,香油調搽疥癬有效。
白話
患有癰瘡潰爛、腳氣的人千萬不可食用,會助長濕氣、引發毒邪、擾動氣機,危害最為迅速。只有取它的卵與蜈蚣一起燒烤研磨,用香油調合塗抹疥瘡癬症有效。
原文
抉其目拌輕粉埋地中化水,拔妇人腳上雞眼,可以脫根。
白話
挖出它的眼睛拌和輕粉埋在土中化為水,用來拔除婦女腳上的雞眼,可以根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