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旭高臨證醫案

卷之四

痙厥門

卷之四11
原文
陳,嘔惡數日,止而發痙,每日必三五次。此肝逆犯胃,聚液成痰,內風陽氣弛張,痰亦從之為患。擬以和胃熄風。
白話
陳姓患者,嘔吐噁心數日,停止後又發生痙攣,每天必定發作三五次。這是肝氣上逆侵犯胃腑,聚積津液成為痰,內風陽氣鬆弛張揚,痰也隨之而為患。擬用和胃熄風的方法。
原文
羚羊角,鉤鉤,半夏,陳皮,黑山梔,石決明,池菊花,元參,竹茹
白話
羚羊角、鉤鉤、半夏、陳皮、黑山梔、石決明、池菊花、元參、竹茹
原文
又,痙厥日數發,口噤不能言,而心中了了,病不在心而在肝。夫心為君主,肝為將軍。當其氣火風相煽之際,一如將在外,君命有所不受,則君主雖明,安能遽禁其強暴哉!況胃為心子,胃家之痰與肝家之風相助為虐,舌紅碎痛,一派炎炎之勢莫遏。欲化胃痰,先清肝火。
白話
又,痙厥每天數次發作,牙關緊閉不能說話,但心中明白,病不在心而在肝。心是君主,肝是將軍。當其氣、火、風相互煽動的時候,如同將領在外,君命有所不受,那麼君主雖然明白,怎能立刻禁止其強暴呢!何況胃是心的兒子,胃家的痰與肝家的風互相幫助為虐,舌頭紅、碎痛,一派炎炎之勢無法遏制。想要化解胃痰,先要清瀉肝火。
原文
羚羊角,大生地,犀角,茯苓,生山梔,天竺黃,石決明,元參,鉤鉤,金箔,棗仁(川連炒),竹油(沖服),薑汁(沖服)
白話
羚羊角、大生地、犀角、茯苓、生山梔、天竺黃、石決明、元參、鉤鉤、金箔、棗仁(川連炒)、竹油(沖服)、薑汁(沖服)
原文
錢,肝苦急,急食甘以緩之。
白話
錢姓患者,肝苦於急迫,趕快食用甘味藥物來緩解它。
原文
生甘草(一斤,研末),紅棗(一斤)
白話
生甘草(一斤,研成粉末),紅棗(一斤)
原文
煮爛,去皮核,與甘草打和為丸。每服三錢,開水送下。
白話
煮爛,去掉皮和核,與甘草搗和做成丸藥。每次服用三錢,用開水送下。
原文
此人並無表證,又不內熱,一月數十痙,服此二料即愈。
白話
這個人並無表證,又沒有內熱,一個月數十次痙攣,服用這兩料藥就痊癒了。
原文
仁淵曰:胃虛生痰,肝旺生火,火煽其痰,胃不能御,必至上逆而為嘔吐。吐極而胃益虛,肝益強,不至風動痙厥不已。夫所謂胃虛者,胃之降氣不順也;肝旺者,肝之鬱熱上升也。氣逆化火,呼之為肝風、肝火、肝氣者,以肝屬巽木,為生風生火之臟,其性急暴,為將軍之官,凡逆升之氣都主於肝故也。治以涼降者,以秋金之氣,逆折其春木之太過也。
白話
仁淵說:胃虛則生痰,肝旺則生火,火煽動其痰,胃不能抵禦,必定上逆而成為嘔吐。吐到極點而胃更加虛弱,肝更加強盛,不到風動痙厥不止。所謂胃虛,是指胃的降氣不順暢;肝旺,是指肝的鬱熱上升。氣逆化火,稱之為肝風、肝火、肝氣,是因為肝屬巽木,是生風生火的臟腑,其性急暴,為將軍之官,凡是逆升之氣都歸屬於肝的緣故。治療用涼降之法,是以秋金之氣,反過來折斷其春木太過之勢。
原文
夫痙厥之證,不止嘔吐一端。若痙厥為木旺賊土,霍亂多有之。外如溫邪液涸,中風痰阻關竅,小兒痰熱矇蔽。吳鞠通有《痙因質疑》,論《內經》諸痙項強皆屬於濕,謂「濕」字乃「風」字之誤。余謂風不得痰,尚不至痙,《內經》「濕」字當作「痰」字解者甚多。然痰不得風,亦不為痙。
白話
痙厥之證,不止嘔吐一種。如果痙厥是木旺克土,霍亂多有這種情況。此外如溫邪導致津液乾涸,中風痰阻關竅,小兒痰熱矇蔽。吳鞠通有《痙因質疑》,論述《內經》中各種痙病項強都屬於濕,認為「濕」字是「風」字之誤。我認為風不得痰,尚不至於痙,《內經》中「濕」字當作「痰」字解釋的很多。然而痰不得風,也不會成為痙。
原文
大抵風火痰三者相因為患。今時痙厥與瘛瘲不分。夫痙則角弓反張,戛齒吐沫;瘛瘲則筋絡抽掣,四指搐捻。痙乃風火痰交煽,閉其機關,多實證;瘛瘲則液涸血空,經絡失養,多虛證。補瀉不同,治法大異,不可不詳辨之。
白話
大抵風、火、痰三者相互為患。當今時醫常將痙厥與瘛瘲不分。痙則是角弓反張,咬牙吐沫;瘛瘲則是筋絡抽掣,四肢抽搐捻動。痙是風火痰交相煽動,閉塞其機關,多屬實證;瘛瘲則是津液乾涸、血虛空虛,經絡失於濡養,多屬虛證。補瀉不同,治法大異,不可不詳細辨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