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目能開合者,腦白連珠者,逆鱗逆鰓者,二目不同者,腹下丹字者,有角白背者,目鱗須赤者,皆有毒,殺人。白話提出修訂眼睛能開合者,腦部有白色連珠者,逆鱗逆鰓者,兩眼不同者,腹部有紅色字樣者,有角且背白者,眼睛、鱗片、鬚鬚呈紅色者,都有毒,會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