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參贊延壽書

卷之一

妊娠所忌

卷之一4
原文
《產書》云:一月足厥陰肝養血,不可縱欲,疲極筋力,冒觸邪風;二月足少陽膽,合於肝,不可驚動;三月手心主右腎養精,不可縱欲,悲哀,觸冒寒冷;四月手少陽三焦合腎,不可勞逸;五月足太陰脾養肉,不可妄思,飢飽,觸冒卑濕;六月足陽明胃合脾,不得雜食;七月手太陰肺養皮毛,不可憂鬱叫呼;八月手陽明大腸合肺以養氣,勿食燥物;九月足少陰腎養骨,不可懷恐,房勞,觸冒生冷;十月足太陽膀胱合腎,以太陽為諸陽,主氣,使兒脈縷皆成,六腑調暢,與母分氣,神氣各全,候時而生。所以不說心者,以心為五臟主,如帝王,不可有為也。
白話
《產書》說:懷孕第一個月,足厥陰肝經主管養血,不可以放縱情慾,過度疲勞筋骨,觸冒邪風;第二個月,足少陽膽經與肝相合,不可以受到驚嚇;第三個月,手心主心包絡與右腎主管養精,不可以放縱情慾、悲傷哀痛,觸冒寒冷;第四個月,手少陽三焦經與腎相合,不可以過度勞累或安逸;第五個月,足太陰脾經主管養肉,不可以胡思亂想、飢飽失調,觸冒潮濕;第六個月,足陽明胃經與脾相合,不可以飲食混雜;第七個月,手太陰肺經主管養皮毛,不可以憂鬱、大聲呼叫;第八個月,手陽明大腸經與肺相合以養氣,不可以食用乾燥的食物;第九個月,足少陰腎經主管養骨,不可以心懷恐懼、房事勞損,觸冒生冷;第十個月,足太陽膀胱經與腎相合,因為太陽經是諸陽之會,主管氣,使胎兒的脈絡全部形成,六腑調和通暢,與母親分離氣機,神氣各自完備,等待時機出生。之所以不提到心,是因為心是五臟的主宰,如同帝王一樣,不可以有所作為。
原文
若將理得宜,無傷胎臟。又每月不可針灸其經。如或惡食,但以所思物與之食必愈。所忌之物,見食物門中。
白話
如果調養得當,就不會損傷胎兒的臟腑。此外,每個月都不可以針灸該月所屬的經脈。如果有厭食的情況,只要用孕婦想吃的東西給她吃,必定會痊癒。所禁忌的食物,詳見〈食物門〉中。
原文
《太公胎教》云:母常居靜室,多聽美言,講論詩書,陳說禮樂,不聽惡言,不視惡事,不起邪念,令生男女,福壽敦厚,忠孝兩全。
白話
《太公胎教》說:孕婦經常居住在安靜的房間,多聽美好的言語,講論《詩經》《尚書》,陳述禮樂,不聽邪惡的話,不看邪惡的事,不生起邪惡的念頭,這樣生下的子女,福壽敦厚,忠孝兩全。
原文
演山翁云:成胎後,父母不能禁欲,已為不可。又有臨產行淫,致其子頭戴白被而出,病夭之端也。
白話
演山翁說:懷孕之後,父母不能節制情慾,已經是不可以的。還有人在臨產時行房,導致孩子頭上頂著白色薄膜出生,這是疾病夭折的開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