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時旨要

卷二 陽屬

傳經辨

卷二 陽屬3
原文
傷寒傳經,不可以日數拘,亦不可以次序拘,如《內經》言一日太陽、二日陽明、三日少陽、四日太陰、五日少陰、六日厥陰之說,蓋言傳經之大概,非謂凡患傷寒者必如此也。夫寒邪中人,本無定體。陶節庵云:風寒之初中人也無常,或入於陰,或入於陽,非必始太陽,終厥陰也。
白話
傷寒的傳經,既不能夠拘泥於日數,也不能夠拘泥於次序,如同《內經》所說一日太陽、二日陽明、三日少陽、四日太陰、五日少陰、六日厥陰的說法,這大概是說明傳經的大致情形,並不是說凡是患傷寒的人都一定是這樣。寒邪侵犯人體,本來就沒有固定的模式。陶節庵說:風寒侵襲人體沒有常規,有的進入陰經,有的進入陽經,不一定開始於太陽經,結束於厥陰經。
原文
或自太陽始,日傳一經,六日至厥陰,邪氣衰不傳而愈者,亦有不罷再傳者,或有間經而傳者,亦有傳至二三經而止者,或有終始只在一經者,或有自少陽陽明而入者,或有初入太陽不作鬱熱,便入少陰而成陰症者。所以治傷寒,不可拘泥。但見太陽症,便治太陽,見少陰症,便治少陰,依類而推,此活法也。
白話
有的從太陽經開始,每天傳變一經,六天到達厥陰經,邪氣衰退不再傳變而痊癒的;也有不結束而再次傳變的;有隔過一經而傳變的;有傳到二三經就停止的;有始終只在一個經的;有從少陽、陽明經進入的;有剛進入太陽經沒有形成鬱熱,就直接進入少陰經而成為陰症的。所以治療傷寒,不能拘泥。只要見到太陽症,就治療太陽經;見到少陰症,就治療少陰經;依此類推,這是靈活的方法。
原文
仲景曰:日數雖多,但見表症而脈浮緊者,猶宜汗之;日數雖少,但見里症而脈沉實者,猶宜下之。誠為不易之論。
白話
張仲景說:雖然日數較多,但只要見到表症而脈象浮緊的,仍然應當用發汗法;雖然日數較少,但只要見到裏症而脈象沉實的,仍然應當用瀉下法。這確實是不可改變的論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