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方新編

卷二十四

喉症分經

卷二十四/咽喉秘集上4
原文
喉有二孔:左為咽屬胃,納食之關;右為喉屬肺,納氣之關。
白話
喉嚨有兩個孔:左邊是咽,屬於胃,是納入食物的關口;右邊是喉,屬於肺,是吸入空氣的關口。
原文
口內上齶屬胃陰,下齶屬脾陽,舌之中屬心,四圍屬肺,舌根亦屬心、小舌又名蒂丁屬胃,喉之左右舌根屬肝,外兩耳垂下亦屬肝,牙根上屬胃下屬脾。舌胎白主寒,黃主熱,焦熱甚、黑熱極。
白話
口腔內的上顎屬於胃陰,下顎屬於脾陽,舌頭中央屬於心,四周屬於肺,舌根也屬於心;小舌又名蒂丁,屬於胃;喉嚨左右兩側的舌根屬於肝;外面兩耳垂也屬於肝;牙根上部屬於胃,下部屬於脾。舌苔白色主寒證,黃色主熱證,焦黃色表示熱邪很重,黑色表示熱邪極盛。
原文
凡舌胎不單論色,但有津者非真熱,不可概投涼藥,宜引火歸原。大舌邊乃脾火,可用清涼之劑。
白話
凡是舌苔不能單看顏色,只要還有津液就不是真正的熱證,不可一概投用寒涼藥物,應該引火歸元。舌頭邊緣是脾火,可以使用清涼的方劑。
原文
喉癰地位屬肝,再連內寸許,或爛或腫,俱屬脾胃火毒之症,結毒亦有之,但結毒者兩關脈必沉,兩關脈浮,非結毒也。此分經大略,再考圖形便悉(張氏說)。
白話
喉癰的部位屬於肝,再往內一寸左右,無論是潰爛或腫脹,都屬於脾胃火毒的病症;結毒也有這種情況,但結毒的病人兩關脈必定是沉脈,如果兩關脈浮,就不是結毒。這是分經的大致原則,再參考圖形就能完全明瞭(張氏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