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方新編

卷二十三

杖傷

卷二十三/刑杖傷3
原文
因杖責不能動及疔腫爛生寒熱,心魂驚怖。木耳四兩、淨砂鍋炒焦存性,忌鐵器,為末。
白話
因為杖刑責罰導致不能動彈,加上疔瘡腫爛、出現寒熱,心神驚恐。木耳四兩,用乾淨的砂鍋炒焦存性,忌用鐵器,研成粉末。
原文
每服五錢,好酒調下,服後坐少時,俟藥力行至傷處,從內里往外透如針刺癢甚,不時流血水,即其效也。凡臨杖預服四、五錢,則減痛不至重傷。
白話
每次服用五錢,用好酒調服,服後坐一會兒,等藥力行到受傷處,從內裡向外透出,像針刺一樣非常癢,不時流出帶血的水,這就是藥效。凡是臨受刑杖前預先服用四、五錢,就能減輕疼痛,不至於受到重傷。
原文
或杖後照此服藥,外用防風、苦參、荊芥煎水洗之,好膏藥貼上自愈。
白話
或者在杖刑後照此服藥,外用防風、苦參、荊芥煎水清洗傷口,再貼上好膏藥,自然會痊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