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計三十四穴。天關穴:在百會前一寸五分,即前頂穴。督脈與湧泉通,屬脾、肺二經。
原文
紅花、當歸、劉寄奴、赤芍、陳皮、蘇木、續斷、川芎、威靈仙、乳香、沒藥。
原文
如皮傷輕者,頭上浮腫,其勢反重,用原方治之,膏貼穴內自愈,傷重者穴內血有一塊,反不浮腫,其勢似輕,其血一阻,周身之穴血不通,傷血入脾經,一二日遍身如刀刺之,六七日轉入肺經,腹即腫脹,十日後肺漸斃,十五日准斃,其內醫治用原方,將膏貼湧泉穴,約半月其血流通即愈。
原文
打破者以象皮湯抹淨,不可惹頭髮在內,摻藥紅玉膏收之。煎藥原方加骨碎補。
原文
百會穴:在天關後一寸五分,頂中央旋毛陷中,乃天關、頂門交界之所,受傷時看近何穴照何穴治之。
原文
頂門穴:在百會後一寸五分,即後頂穴,督脈,屬心、脾二經。
原文
當歸、紅花、威靈仙、枳殼、烏藥、陳皮、赤芍、澤蘭、五加皮。傷輕者,將膏貼穴內,煎藥用原方。
原文
傷重者,傷血即入心經,眼脹頭痛,口發譫語,第三日轉入脾經,遍身赤脹,原方加三稜、蓬朮,不可用破血藥。第七日還入心經,則無救矣。
原文
若打破出血,仍噴不止,用四生湯治之,後用摻藥紅玉膏貼之,血止後用附子、肉桂等熱藥敷之。
原文
天星穴:在入後髮際一寸大筋內宛宛中,即用府穴,督脈。
原文
澤蘭、紅花、歸尾、三稜、川芎、桃仁、續斷、烏藥、陳皮、蓬朮、五加皮、骨碎補、赤芍、蘇木、薑黃、紫蘇、木香。看傷輕重,以此方加減用之。
原文
若打破出血不止,急用四生湯止,用象皮湯抹,摻藥以紅玉膏蓋之。
原文
眉心穴:在兩眉頭陷中,即攢竹二穴。一名員桂,一名始光,一名光明,足太陽,屬心、肺二經。
原文
澤蘭、紅花、歸尾、草決明、烏藥、銀花、續斷、三稜、莪朮。
原文
受傷不論輕重損破,若不醫治,一百二十日即眼前青盲。
原文
耳後穴:在耳後青脈中,即瘈脈二穴,手少陽三焦經。
原文
川芎、薄茶、當歸、薑黃、澤蘭、五加皮、烏藥、莪朮、三稜、肉桂、骨碎補、陳皮。
原文
傷輕者,七日耳內流血死,傷重者,三日七竅流血死,其藥宜重劑。
原文
二三分傷者不醫,後必發毒,左為夭毒,後為脫疽。
原文
先用原方清理出毒,之後以十全大補湯調治,外用腫毒藥治之,其毒由損傷發者,其色紫黑,不由損傷發者,其色紅白。
原文
骨枕穴:在後項後三寸,強間後一寸五分,即腦戶穴。督脈,屬心、肺二經。
原文
當歸、骨碎補、陳皮、銀花、烏藥、澤蘭、赤芍、紅花、威靈仙、續斷、五加皮、川芎。傷重者,七日頭顱脹而死,甚者爆碎而死。傷六七分者滿頭脹痛,用原方治之。
原文
三四分傷者,不醫發毒,名為玉枕疽,其色初起白,有膿反紅,切不可用刀,須用巴豆半粒,搗爛安膏藥上貼之,半刻自穿,若不出膿,用火罐拔之,有鮮血流出可救,無鮮血,再用火罐,有血則生,無血不治之症。
原文
可救者,出毒之後服八珍湯數劑,後服十全大補湯。膿黃者脾經,膿清者肺經。
原文
轉喉穴:在頸直人迎、俠天突陷中,梭子骨尖上橫左一寸,再直下一寸。足陽明氣舍穴,屬心、肺二經。
原文
紅花、烏藥、藿香、石斛、當歸、薑黃、陳皮、五加皮、丹參、赤芍、續斷。
原文
受傷如刀刺,有時痛有時不痛,重者七日喉閉而死,治法當用蔥、姜熨數次,煎藥加肉桂、石蠶即好。輕者不醫,後必喉痛,用清涼藥治之。
原文
閉氣穴:與轉喉同,亦即氣舍穴。左為轉喉,右為閉氣耳。足陽明,屬心經。
原文
澤蘭、枳殼、紅花、烏藥、生地、丹參、陳皮、木通、赤芍、續斷、木香。
原文
傷重者即刻悶倒,周時內用原方易治、過期難治。先將枳殼煎湯,磨金沉香服之。後用原方,照前法蔥、姜熨之。
原文
紅花、當歸、續斷、赤芍、元胡索、烏藥、澤蘭、陳皮、秦艽、丹參、茯神、遠志。傷重者,即時發喘,十一日死。輕者不喘,二十八日亡。
原文
當日醫用原方,二三日醫加破血藥緩治之,外亦以蔥、姜熨六七次,病稍退輕,後用養血行血藥服之即好。
原文
心井穴:在心窩內軟骨上,即鳩尾穴,任脈,屬五臟。
原文
木香、半夏、澤蘭、紅花、當歸、陳皮、骨碎補、銀花、烏藥、赤芍、肉桂、石斛。
原文
傷時不論輕重,積血皆重傷,重者三日死,輕者七日死。俱用原方加五加皮,外照前法蔥、姜熨之。極輕者不醫,傷血積入臟腑,後必發出。傷入心經,則成心痛,用心痛方治之。
原文
入脾經則成痢疾,用枳殼、蘇葉、楂肉各五錢煎,將砂糖衝入服。
原文
入肺經則成痰火,用蘇子、蘿蔔子、菠菜子各一兩、白芥子三錢,去殼,共為末,以米糖在飯鍋上蒸化,將藥末三錢調入糖內候冷,白湯送下,每日一服,連服數日而好,凡年久者皆效。
原文
入腎經則成白濁,用三聖丸治之即愈,凡遺精、夢泄者皆效。
原文
對門穴:左敝骨下一寸五分,巨闕旁各開二寸,即不容穴。足陽明,屬心、肺二經。
原文
木香、當歸、赤芍、澤蘭、陳皮、烏藥、秦艽、紅花、肉桂、薑黃、藿香、元胡索。傷重者五日死,輕者四十九日死。
原文
扇門穴:與對門對,男人左對門、右扇門,女人左扇門、右對門。足陽明,屬肺經。
原文
澤蘭、紅花、當歸、五加皮、烏藥、陳皮、薑黃、續斷、赤芍、威靈仙。
原文
傷重者渾身發熱氣斷,口齒皆焦黑髮臭,七日死。口舌必爛,不爛用原方。若爛加門冬、萆薢、射干、元參。輕者四十九日咽喉閉塞,飲食不能進而死。
原文
紅花、劉寄奴、歸尾、陳皮、赤芍、薑黃、烏藥、銀花、五加皮、續斷、骨碎補。傷重者浮腫,輕者但痛不腫,俱六十日死。
原文
重者原方加桃仁、蘇木,或加大黃,輕者止用原方。
原文
丹田穴:在臍下一寸五分,即氣海穴,任脈,屬腎經。
原文
紅花、當歸、澤蘭、續斷、威靈仙、赤芍、木通、豬苓、澤瀉、烏藥、陳皮、薑黃,受傷痛如刀刺,積血甚重,小便不通,用原方治之,過九日者不效。
原文
期門穴:在乳下第二肋端蔽骨下一寸五分,巨闕旁三寸五分,不容旁一寸五分,足厥陰,屬心、腎二經。
原文
紅花、當歸、骨碎補、烏藥、陳皮、威靈仙、薑黃、肉桂、劉寄奴、五加皮、三稜、莪朮、赤芍。重者三日即死,輕者廿二日死。
原文
當日即醫,用原方,第二日原方加半夏,第三日外用蔥、姜搗爛鋪傷處,用火熨七次,原方去三稜、莪朮,加歸尾、桃仁,破血為主;破之仍痛,用大黃下之自愈。
原文
章門穴:在期門下五寸五分,直臍端,足厥陰,屬肝、肺、心三經。
原文
紅花、當歸、續斷、澤蘭、赤芍、骨碎補、烏藥、陳皮、銀花、五加皮、薑黃、威靈仙、三稜、莪朮。傷重者五日死,輕者九日亡。
原文
二三日醫用原方,四五日醫原方去三稜、莪朮,加肉桂、附子。然附子看人稟氣厚者可用,薄者不可用。
原文
若腫痛不住,加破血藥,破之仍痛,用蔥、姜照法熨六七次,再加升降之藥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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