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方新編

卷二十三

三十六圖穴

卷二十三/跌打損傷70
原文
凡人身上有一百零八穴,內七十二次不致命,不具論,其三十六大穴,俱致命之處,受傷者,須用調治之藥法開後。
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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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頭額前屬心經,心主血,不可損,損後最怕風。
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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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打重血不止者,血出見風發腫者,三五日或六七日死。
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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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不見風,不腫者不死,用川羌、川芎、防風各一錢,加前十三味方內同煎服,再用奪命丹三四服愈。
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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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兩眉中間為眉心穴,打重者頭大如斗,三日死。
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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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用前十三味方加川芎、川羌、防風、荊芥各一錢五分,煎服。如不服藥者,不腫不死,浮腫出血者必死。
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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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頭額兩邊為兩太陽,打重者七日死或半月死,損耳目,其血凝成膿者不死。不可見風,見風則發腫而死。
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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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宜用川芎、川羌各一錢,加入十三味方內煎服,仍沖七釐散二分,再用奪命丹二服,外敷桃花散。
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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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頭腦後為枕骨,管十二經,又名督脈,一身之主,不可損傷。
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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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打重者腦骨髓傷,多則七日,少則五日必死,極重者或一日即死。
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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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用前十三味方加當歸、川藥各一錢,同煎服,衝入七釐散三分,又奪命丹三五服。不吃藥雖愈,後腦痛不止。
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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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腦後兩邊屬太陽經,有藏血穴,近耳後又屬肝膽經,有厥陰穴。
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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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打重者損其血,見風又損其氣浮腫者,四十日必死。
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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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用前十三味方加生地、川芎、當歸各一錢煎服,仍沖七釐散三分,再用奪命丹三服。
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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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心口上為華蓋穴,屬心經。直拳打重,人事不省,血迷心竅,不治必死,此乃傷胃氣,致心胃氣血不能行走。
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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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宜用枳殼三錢,良薑一錢,加前十三味方內同煎服。
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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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又加七釐散二分五釐,行走心胃中瘀血,瘀血走動,泄瀉三、五次,即瘥。瀉不止,用冷粥止之。又用奪命丹二服全愈。如不斷根,三十六個月而死。
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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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心口中名黑虎偷心穴,屬心經。上擦下拳打重者,兩眼昏花,人事不省。
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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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用前十三味方加肉桂一錢,丁香五分同煎,再用七釐散三分沖服,又用奪命丹三服,再用紫金丹三五服。如不服藥,一百二十日必死。
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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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又方:金竹葉二錢,柴胡一錢五分,鉤藤一錢,當歸、陳皮、楂肉、苡仁、麥冬各五分,沉香、炙草、荊芥、防風各三分,加青柿蒂三個,酒、水各半煎,又加膽星五分調服效。
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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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心口下一寸五分為巨闕穴,為心幕,打重者人事不省,當用打法,向右邊肺底穴下半分劈拳一梆即醒。
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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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用前十三味方加桔梗八分、川貝一錢同煎二服,再用奪命丹五六服,又紫金丹二三服。若不愈,一百二十日死。
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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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臍上水分穴,屬小腸、胃二經。打重者,不服藥二十八日死,宜用前十三味方加桃仁、元胡索各一錢同煎,沖七釐散三分服,再用奪命丹三服。
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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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臍下一寸五分名氣海穴,打重者九日死。用前十三味方加木通一錢,三稜一錢五分同煎,沖七釐散一分五釐服,又加減十四味方二服。如不服藥,四十八日必死。
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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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臍下三寸名關元穴,傷重者五日死。用前十三味方加青皮、車前子各一錢五分同煎,沖七釐散三分服,再用奪命丹三服痊愈。若不服藥,廿四日必死。
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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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臍下四寸名中極穴,傷重者,大小便不通,十二日死。
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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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用前十三味方加三稜、蓬朮、生大黃各一錢同煎,沖七釐散一分五釐服,再用紫金丹二服。如不服藥,一百零八日必死。
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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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左乳上一寸六分為膺窗穴,屬肝經。拳打重者,十二日死。
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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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用前十三味方加青皮、乳香各一錢同煎,沖七釐散三分服。
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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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再用奪命丹三服,每服三錢,仍沖十三味方內服愈。不服藥,四十八日必死。
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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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右乳上一寸六分膺窗穴,屬肺經。金槍傷重者,一百十六日死。
白話
尚未建立白話翻譯
原文
用前十三味方加木香一錢五分同煎,沖七釐散二分服,可以行走瘀血,再用奪命丹三服痊愈。
白話
尚未建立白話翻譯
原文
左乳下一寸六分為乳根穴,屬肝經。拳打重者吐血死。
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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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用前十三味方加鬱金、劉寄奴各一錢五分同煎,沖七釐散二分五釐服。再用奪命丹一服。如不服藥,三十四日死。
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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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右乳下一寸六分乳根穴,屬肺經。拳打重者九日死。或兩鼻出血必死。
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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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宜用前十三味方加百部、桑白皮各一錢同煎,沖七釐散一分五釐服,再用紫金丹三服,如不斷根,一年必死。
白話
尚未建立白話翻譯
原文
左右乳下一同受傷,名為一計害三賢,三夾者死。此心、肝、肺三經傷也,重者七日死。
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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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用前十三味方加木香、枳殼各一錢同煎,沖七釐散三分服,再用奪命丹三服。如不斷根,五十四日死。
白話
尚未建立白話翻譯
原文
左乳下一寸六分旁開一寸為期門穴,屬肝經。拳打重者,三十八日死。
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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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用前十三味方加木香、廣皮各一錢五分同煎,沖七釐散二分五釐服,再用奪命丹三服。
白話
尚未建立白話翻譯
原文
右乳下一寸六分旁開一寸名期門穴,屬肺經。拳打重者三十六日死。
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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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用前十三味方加五靈脂一錢五分,蒲黃一錢同煎,沖七釐散二分五釐服,再用奪命丹三服全愈。如不斷根,五十四日必死。
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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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心下巨闕穴兩旁各開五分,名幽門穴,左屬肝,右屬肺,拳打重者名曰沖炮,一日即死。
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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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用前十三味方加白豆蔻、木香各一錢同煎,沖七釐散三分服。
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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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再用奪命丹三服,又用加減十四味方煎二劑,沖紫金丹三服。外用吊藥敷上。如不服藥,其傷必發,一百二十日死。
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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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左肋近臍處為血門,名商曲穴,點打重者六個月死。
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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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用前十三味方加羌活、五加皮各一錢五分同煎,沖七釐散二分五釐服,再用奪命丹二三服。如不服藥,一年必死。
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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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右脅近臍處為氣門,名商曲穴,點打重者五個月死。
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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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用前十三味方加柴胡、當歸各一錢同煎,沖七釐散二分五釐服,再用奪命丹三服。
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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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若損傷後小便不通,加車前子、木通,若仍不通,用蔥頭白搗碎酒炒貼臍上即愈。如不服藥,一百二十日死。
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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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左肋梢骨盡處軟肉邊為血囊,名章門穴,打重者四十二日死。
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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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用前十三味方加歸屬、蘇木各一錢同煎,沖七釐散二分五釐服,再用紫金丹三五服愈。如不服藥,一年而死。
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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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右肋梢骨盡處軟肉邊為氣囊,名章門穴,打重者一百二十日死。
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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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用前十三味方加五靈脂一錢五分,砂仁一錢同煎服,再用加減十四味方一服,若不服藥,二百四十日必死。
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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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左肋梢骨下一分名腹結穴,為血囊,打重者四十二日死。
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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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用前十三味方加蒲黃二錢,生韭子一錢五分,同煎服。如不服藥,三個月必死。
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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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右肋梢骨下一分腹結穴,為囊氣,打重者六十日死。
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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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用前十三味方加丹皮、紅花各一錢同煎服,再用奪命丹三服,如不服藥,一年死。
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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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凡人身背上穴道,乃生死所繫。背心從上數下第十四節骨下縫間為命門穴,打重者暈去一日半不醒而死。
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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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用前十三味方加桃仁一錢同煎服,再用奪命丹三服。
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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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第十四節骨下兩旁各開一寸五分軟肉處為腎俞穴,打重者吐血痰,十四個月而死。
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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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用前十三味方加補骨脂、杜仲各一錢五分同煎服。再用奪命丹三服。如不服藥,過周歲而亡。
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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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第十四節下兩旁各開三寸名志堂穴,屬腎經。
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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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打重者三日死,當發笑而亡,用前十三味方加桃仁、菟絲子各一錢同煎服,再用奪命丹三五服,又用藥酒服之。
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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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腎俞穴下兩旁各有氣海俞穴,打重者三十三日死。
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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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用前十三味方加補骨脂一錢五分、烏藥二錢同煎服。再用紫金丹二服愈。
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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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尾閭骨下兩腿骨盡處中間名鸛口穴,打重者一年死,用前十三味方加牛膝、苡仁各一錢同煎服,再用紫金丹三四服愈。
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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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糞門前、陰囊後為海底穴,傷重者七日死。用前十三味方加大黃、朴硝各一錢同煎服,再用奪命丹三服,紫金丹三服。
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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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兩腳底心為湧泉穴,傷者十個月而死。用前十三味方加木瓜、牛膝名一錢同煎服,愈。
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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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以上穴道,皆傷人性命,初傷時不知,至後來病發而死,只說病多,豈知病固由於傷乎!凡人被打時,切勿輕意,必須服藥為主。
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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