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方新編

卷十六

灸鬼法

卷十六/邪怪2
原文
治一切邪祟癲狂、胡言亂語、躍牆上屋、尋死等症,以病人兩手大拇指用線齊頭捆攏,用艾絨於兩指縫中離指甲角一分半之處(名鬼哭穴),半在甲上,半在肉上,四處盡燒。一處不燒,其疾不愈。神效不可量也。
白話
治療所有因邪祟引起的癲狂、胡言亂語、爬牆上屋、尋死等症狀,方法是將病人的兩手大拇指用線齊頭捆綁在一起,用艾絨在兩指縫中距離指甲角一分半的位置(稱為鬼哭穴),一半在指甲上,一半在肉上,四個地方全部燒灼。如果有一個地方沒有燒到,疾病就不會痊癒。這種方法的神奇效果是無法估量的。
原文
又方:絲綿一尺,燒灰兌酒服,或開水送下均效。
白話
另一個藥方:用絲綿一尺,燒成灰後加入酒中服用,或者用開水送服,都有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