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牙硝(一兩),入鼎鍋內,用水四茶碗,慢火熬之,分作三夜熬,二夜減水一碗,三夜減水二碗。牙硝多少皆準此法加減,熬至瓦灰色為度。白話提出修訂牙硝(一兩),放入鼎鍋內,用水四茶碗,慢火熬煮,分作三夜熬煮,第二夜減少水一碗,第三夜減少水二碗。牙硝多少都依照此法增減,熬至瓦灰色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