咽喉脈證通論

嗆食第十四

嗆食第十四

嗆食第十四1
原文
此證乃熱毒積於心肺二經,咽喉乾燥而無津液,是以喉中作痛而嗆,食難下也。急用當歸連翹散,加大黃利之。若治稍遲,則有飛屍癆瘵之患。如痰喘治以川桂散,加吳茱萸五七粒,服後覺心肺間刺痛,仍用當歸連翹散。
白話
此證是熱毒積聚在心肺兩經,咽喉乾燥而沒有津液,因此喉嚨中疼痛並且嗆咳,食物難以吞下。緊急使用當歸連翹散,加入大黃來通利。如果治療稍微遲延,就會有飛屍勞瘵的禍患。如果痰喘,用川桂散治療,加入吳茱萸五到七粒,服用後感覺心肺之間刺痛,仍然使用當歸連翹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