咽喉脈證通論

氣癰第三

氣癰第三

氣癰第三2
原文
此證因惱怒傷肝,肝血不和,以致肺氣壅塞,火熾上升,發於喉間,其狀帝丁之上紅腫作痛,或有連及兩邊者,寒熱大作。初起不宜刺破,待六七日後方可針刺。或有誤服升提之藥,竟不能愈者,或有服保命丹、紅內消,其毒自出者。如痰多則以醋攪之,強進飲食為妙,否則恐變輕為重。
白話
此證因惱怒傷肝,肝血不和,以致肺氣壅塞,火氣熾盛上衝,發於喉嚨之間,其形狀是懸雍垂上方紅腫作痛,有的會連及兩側,寒熱劇烈發作。初起時不宜刺破,要等六七天後才能針刺。有的誤服升提的藥物,竟然無法痊癒;有的服用保命丹、紅內消,其毒自然排出。如果痰多就用醋攪拌,勉強進食為佳,否則恐怕會由輕轉重。
原文
藥用荊芥、防風、射干、牛蒡、連翹、烏藥、膽星、前胡、枳殼、生地、元參、黃芩、銀花,長流水煎。痰多加蔞仁;氣重加枳實、青皮;大便不行,加黃連,甚則加大黃。
白話
藥用荊芥、防風、射干、牛蒡、連翹、烏藥、膽星、前胡、枳殼、生地、元參、黃芩、銀花,用長流水煎煮。痰多加蔞仁;氣滯重加枳實、青皮;大便不通,加黃連,嚴重則加大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