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科錦囊

卷三

強過眼

卷三4
原文
此證與前證相反。其視力強峻。而能寫細字。或百步外見毫毛。或居暗處。而辨物象者是也。此多出於天稟焉。年老不帶眼鏡之人。此乃尋常之強過眼也。予友瀧口某。有一兒子。在黑暗中。能辨物景。見其眼珠不異於常人也。戶塚某有言云。往年遊於藝州。偶見一農夫。在冥暗裡捆屨織蓆。
白話
此證與前證相反。其視力強勁,能寫細小字,或百步外看見毫毛,或處於暗處而能辨別物象。此多出於天賦。年老不戴眼鏡之人,這是尋常的強過眼。我友瀧口某,有一個兒子,在黑暗中能辨別物景,見其眼珠與常人無異。戶塚某曾說:往年遊於藝州,偶然見到一個農夫,在昏暗裡捆鞋織蓆。
原文
絕不用燈火。又予鄉里有梵瑞和尚。年過七旬。書寫摩訶般若六百軸。不敢帶眼鏡。字字微細如蠅頭。非用顯微鏡。則難明辨焉。若人皆強過眼之的證也。若不出於稟賦。而忽然發此證者。於黑障青盲之初起間有之。不可忽也。何則。方其網膜將衰弱之時。頗為非常之感動故也。
白話
絕不用燈火。又我鄉里有梵瑞和尚,年過七旬,書寫摩訶般若六百軸,不戴眼鏡,字字微細如蠅頭,非用顯微鏡則難以明辨。此乃人皆強過眼之確證。若不出於天賦,而忽然發此證者,於黑障、青盲之初起間有之,不可忽視。為何?當其網膜將衰弱之時,頗為非常之感動之故也。
原文
此乃殘燈欲滅。更增光輝者。其理一也。
白話
此乃殘燈欲滅,更增光輝者,其理相同。
原文
治法,旁發者。宜治其本病。惟天稟者不治。又何用治。
白話
治法:旁發者,宜治其本病。惟天賦者不治,又何用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