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科錦囊

卷一

內景

卷一42
原文
大凡欲療患眼者。必先審其形體。精其官能。而後擊逆救弊。則百戰百勝。可以立功矣。何則。於微細之部。分備無數之諸具。而映寫物象。毫無差謬。實可謂神靈機器也。今欲知其官能之理者。不就西洋究理之實測。則難窮極其蘊奧之妙。予從西說述物景映寫之理。而示同臭之士。
白話
大凡要治療患眼病的人,必須先審察其形體,精通其功能。然後針對逆亂救治弊病,就能百戰百勝,可以建立功業了。為什麼呢?在微細的部份,分別具備無數的各種器官,而映照書寫物象,毫無差錯,實在可稱為神靈的機器啊。現今想要知道其功能原理的人,若不就西洋探究原理的實際測量,則難以窮盡其深奧的妙處。我依從西洋學說敘述物景映照的原理,來展示給志同道合的人。
原文
與夫後世眼科以五輪八郭為說者。壤霄夐異也。故論眼珠之諸器。鑑視之妙理如下。
白話
和那些後世眼科以五輪八廓為學說的人,相差如同天地之遠。所以論述眼珠的各種器官,以及鑑視的妙理如下。
原文
眼珠屬外部者五
白話
眼珠屬於外部的有五項。
原文
眉毛,睫毛,胞瞼(上云胞下云瞼弓狀軟骨在其端邊左右謂大小眥內方為大眥外方為小眥乃胞瞼接際也),淚孔,淚阜(大眥赤肉之部)
白話
眉毛、睫毛、胞瞼(上稱胞,下稱瞼,弓狀軟骨在其端邊,左右稱為大小眥,內方為大眥,外方為小眥,乃是胞瞼接合處)、淚孔、淚阜(大眥赤肉的部分)。
原文
眼窠骨集會者七(七骨分內外)
白話
眼窠骨集合的有七塊(七骨分內外)。
原文
前頭骨,沖骨,上顎骨(以上屬外部者),淚骨,揳骨,篩骨,蓋顎骨(以上屬內部者)
白話
前頭骨、沖骨、上顎骨(以上屬外部者)、淚骨、揳骨、篩骨、蓋顎骨(以上屬內部者)。
原文
運轉眼珠之筋六
白話
運轉眼珠的肌肉有六條。
原文
拏上筋(令上視之筋),拏下筋(令下視之筋),旋迴筋(令向耳邊之筋),轉運筋(令向鼻邊之筋),上斜筋(令上轉之筋),下斜筋(令下轉之筋)
白話
拏上筋(使眼球上視的肌肉)、拏下筋(使眼球下視的肌肉)、旋迴筋(使眼球向耳邊的肌肉)、轉運筋(使眼球向鼻邊的肌肉)、上斜筋(使眼球向上轉的肌肉)、下斜筋(使眼球向下轉的肌肉)。
原文
屬胞瞼之筋三
白話
屬於胞瞼的肌肉有三條。
原文
瞼匝筋(二條),舉瞼筋(一條)
白話
瞼匝筋(二條)、舉瞼筋(一條)。
原文
屬淚道者四
白話
屬於淚道的有四項。
原文
淚孔,淚管,淚囊,鼻管(以上輸送淚液而滋潤眼目者)
白話
淚孔、淚管、淚囊、鼻管(以上是輸送淚液而滋潤眼目的器官)。
原文
屬眼珠之膜十
白話
屬於眼珠的膜有十層。
原文
白膜(即白睛也),剛膜,角膜(即烏睛也),脈絡膜,葡萄膜(即瞳子也),網膜,外被膜,睫膜,蜘蛛絲膜(薄膜包水晶液者),硝子膜(薄膜包硝子液者)
白話
白膜(即白睛)、剛膜、角膜(即烏睛)、脈絡膜、葡萄膜(即瞳子)、網膜、外被膜、睫膜、蜘蛛絲膜(薄膜包水晶液者)、硝子膜(薄膜包硝子液者)。
原文
屬葡萄膜者三
白話
屬於葡萄膜的有三部分。
原文
虹彩(蒲桃膜前面角膜透視之處),瞳孔,毛狀膜(虹彩之裡面主瞳孔開收者)
白話
虹彩(葡萄膜前面角膜透視之處)、瞳孔、毛狀膜(虹彩之裡面,主管瞳孔開收者)。
原文
珠內畜藏之液四
白話
眼珠內儲藏的液體有四種。
原文
水樣液,水晶液,硝子液,黑稠液(塗抹脈絡膜之裡面使黑暗之液)
白話
水樣液、水晶液、硝子液、黑稠液(塗抹在脈絡膜裡面使眼內黑暗的液體)。
原文
司眼目之神經五
白話
掌管眼目的神經有五條。
原文
視神經(腦之第二對主鑑視),動眼神經(同第四對),運車神經(同第四對動眼運車之二神經共主機轉),分布神經(同第五對纏眼瞼主知覺運轉),牽引神經(同第六對纏瞼及眼珠主牽動之機)
白話
視神經(腦之第二對,主管視覺)、動眼神經(腦之第四對)、運車神經(同第四對,動眼與運車之二神經共同主管運動機轉)、分布神經(同第五對,纏繞眼瞼,主管知覺與運轉)、牽引神經(同第六對,纏繞眼瞼及眼珠,主管牽動之機能)。
原文
一白膜
白話
一、白膜。
原文
二剛膜
白話
二、剛膜。
原文
三神經
白話
三、神經。
原文
四上斜筋
白話
四、上斜筋。
原文
五下斜筋
白話
五、下斜筋。
原文
六拏上筋
白話
六、拏上筋。
原文
七拏下筋
白話
七、拏下筋。
原文
八轉運筋
白話
八、轉運筋。
原文
九旋迴筋
白話
九、旋迴筋。
原文
一角膜
白話
一、角膜。
原文
二葡萄膜
白話
二、葡萄膜。
原文
三水樣液
白話
三、水樣液。
原文
四水晶液
白話
四、水晶液。
原文
五水晶膜
白話
五、水晶膜。
原文
六硝子液
白話
六、硝子液。
原文
七白膜
白話
七、白膜。
原文
八剛膜
白話
八、剛膜。
原文
九網膜
白話
九、網膜。
原文
十黑稠液
白話
十、黑稠液。
原文
十一脈絡膜
白話
十一、脈絡膜。
原文
十二瞳神經
白話
十二、瞳神經。
原文
眼目之諸具。及位置者。予屢割解眼珠而所親視也。今圖其大概耳。若要窮其微細。則有解體譯書。故不贅。
白話
眼目的各種器官及其位置,我屢次解剖眼珠而親眼所見。現在只圖示其大概罷了。若要窮究其微細,則有解剖學譯書,所以不再贅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