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科彙纂

正文

論攻利

正文7
原文
《儒門事親》云:病生之因,其有四焉。有不因氣動而病生於外者,謂墜墮斫射,剝割撞僕,落馬墮井,打僕閃肭損傷,湯沃火燒,蟲蛇螫毒之類,四因之一也。有獨治內而愈者,有兼治內而愈者;有獨治外而愈者,有兼治外而愈者;有先治內後治外而愈者,有先治外後治內而愈者;有須解毒而攻擊者,有須無毒而調引者。方法所施,或重或輕,或緩或急,或收或散,或潤或燥,或軟或堅。
白話
《儒門事親》說:疾病發生的原因,有四種。有不因氣機擾動而從外部發生的疾病,例如墜落、跌傷、砍傷、射傷、割傷、剝削、撞擊、仆倒、落馬、墜井、打仆、閃挫扭傷、熱水燙傷、火燒、蟲蛇螫咬等,這是四種原因之一。有單獨治療內部而痊癒的,有兼治內外而痊癒的;有單獨治療外部而痊癒的,有兼治內外而痊癒的;有先治內部後治外部而痊癒的,有先治外部後治內部而痊癒的;有需要解毒而用攻法的,有需要無毒而用調理引導的。方法的使用,有的重有的輕,有的緩有的急,有的收斂有的發散,有的滋潤有的乾燥,有的軟化有的堅硬。
原文
方士之用,見解不同,各擅己心,好丹非素,故復問之。
白話
方士的運用,見解各不相同,各自擅長自己的心得,喜歡丹藥而非素藥,所以再次詢問。
原文
凡落馬墜井,因而打僕,便生心恙,是痰涎散於上也,宜三聖散空心吐之;如本人虛弱瘦瘁,可用獨聖散吐之;後服安魄之藥,如定志丸之類,牛黃、人參、硃砂之屬。
白話
凡是落馬墜井,因而被打仆倒,便產生心中不適,這是痰涎散佈於上部的緣故,適宜用三聖散空腹時催吐;如果本人虛弱瘦弱,可用獨聖散催吐;之後服用安神定魄的藥物,如定志丸之類,以及牛黃、人參、硃砂等。
原文
凡跌打損傷,車碾杖瘡,腫發焮痛,可用禹功散、通經散、神佑丸、導水丸等藥,峻瀉一、二十行,則痛止當癢。痛屬夏,癢屬秋,秋出則夏衰矣。蓋此痛得之於外,非其先元虛弱。古人云:痛隨利減,病去如歸。此法得之唯陽高大明、侯德和,使外傷者不致癃殘跛躄之患。
白話
凡是跌打損傷、車輪碾壓、棍棒所致的瘡傷,腫脹發熱疼痛,可用禹功散、通經散、神佑丸、導水丸等藥,峻烈瀉下一二十次,則疼痛停止,轉為發癢。疼痛屬夏季,發癢屬秋季,秋季出現則夏季衰退了。這是因為疼痛來自外部,不是由於先天的元氣虛弱。古人說:疼痛隨著瀉利而減輕,疾病去除如同歸家。這個方法得到唯陽的高大明、侯德和的傳授,使外傷者不致有癃閉、殘廢、跛行、癱瘓的禍患。
原文
凡一切刀器所傷,有刀箭藥,用風化石灰一斤,龍骨四兩,二味為細末,先於端四日,採下刺薊菜,於端午日五更,合杵臼內搗和為團,作餅子若酒麴,中心穿眼,懸於背陰處陰乾,搗羅為末,於瘡口上摻貼大效。《內經》云:先治外而後治內是也。
白話
凡是刀器所傷,有刀箭藥,用風化石灰一斤,龍骨四兩,這兩味藥研為細末,先在端四日,採下刺薊菜,在端午日五更時,放入杵臼內搗和成團,作成餅子像酒麴一樣,中心穿一個孔,懸掛在背陰處陰乾,然後搗碎篩成粉末,在瘡口上摻貼,效果顯著。《內經》說:先治療外部而後治療內部,就是這個道理。
原文
凡一切蟲獸所傷,及杖瘡焮發,或透入里者,可服木香檳榔丸七八十丸或百餘丸,生薑湯下,五七行,量虛實加減用之。又犬咬蛇傷,不可便貼膏藥及生肌散之類,先當用導水丸、禹功散之類,可瀉毒氣,或瀉十餘行,即時痛減腫消,然後可用膏藥及生肌散之類敷之。《內經》云:先治內而後治外是也。
白話
凡是蟲獸所傷,以及棍棒瘡傷發熱紅腫,或者毒氣透入體內的,可服用木香檳榔丸七八十丸或百餘丸,用生薑湯送服,瀉下五七次,根據虛實加減用量。另外,狗咬蛇傷,不可立即貼膏藥及生肌散之類,應當先用導水丸、禹功散之類,可以瀉去毒氣,或者瀉十餘次,即時疼痛減輕腫脹消退,然後可以用膏藥及生肌散之類敷貼。《內經》說:先治療內部而後治療外部,就是這個道理。
原文
耀山云:按張氏專門大攻大利,薛氏專用大溫大補,何二公用藥相反如此?有言南方宜補,北方宜攻。李士材又引《內經》徵四失論言富貴人宜補,貧賤人宜攻。故二公之收效若一耶。然而讀張氏之論,亦有調引之法;而薛氏之方,未嘗無攻利之劑也。是以僅錄張氏之法,而原方繁多不錄。
白話
耀山說:按張氏(張子和)專門大攻大利,薛氏(薛立齋)專用大溫大補,為何兩位醫家用藥如此相反?有人說南方適宜補,北方適宜攻。李士材又引用《內經》的《徵四失論》說富貴人適宜補,貧賤人適宜攻。所以兩位醫家收效相同嗎?然而讀張氏的論述,也有調理引導的方法;而薛氏的方劑,未嘗沒有攻利的藥物。因此只收錄張氏的方法,而原方繁多不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