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科彙纂

正文

內證

正文3
原文
《可法良規》云:凡傷損之症,若誤飲涼水,瘀血凝滯,氣道不通,或血上逆,多致不救,若入於心即死,急飲童便熱酒以和之。若患重而瘀血不易散者,更和以辛溫之劑。睡臥要上身墊高,不時喚醒,勿令熟睡,則血庶不上逆。故患重之人,多為逆血填塞胸間,或閉塞氣道咽喉口鼻不得出入而死。
白話
《可法良規》說:凡是損傷的病症,如果誤飲涼水,會導致瘀血凝滯,氣道不通,或者血液上逆,大多難以救治,如果血液進入心臟就會死亡,應趕快飲用童便和熱酒來調和。如果病情嚴重且瘀血不易消散的,再用辛溫的藥物調和。睡覺時要將上半身墊高,不時喚醒,不要讓他熟睡,這樣血液才不會上逆。所以病情嚴重的人,多因逆血堵塞在胸間,或者阻塞氣道、咽喉、口鼻,無法呼吸而死亡。
原文
《選粹》云:損傷,寒涼之藥一毫俱不可用,蓋血見寒則凝,若冷飲致血入心而死。惟看有外傷者,當內外兼治。若外無所傷,內有死血,唯用蘇木等治血之藥,可下者下之,雞鳴散是也。
白話
《選粹》說:損傷,寒涼的藥物一點都不能用,因為血液遇到寒涼就會凝結,如果冷飲導致血液進入心臟就會死亡。只有看到有外傷的,應當內外兼治。如果外部沒有受傷,內部有死血,只用蘇木等治血的藥物,可以攻下的就攻下,雞鳴散就是這樣的方劑。
原文
《可法良規》云:凡損傷之症,外固不宜敷貼硝黃之類,恐濟寒以益其傷。若人平素虛弱,雖在夏令,內服亦不宜用鹹寒之品。蓋胃氣得寒而不生,運氣得寒而不健,瘀血得寒而不能行,腐肉得寒而不潰,新肉得寒而不生。若內有瘀血停滯,服以通之,不在此例。
白話
《可法良規》說:凡是損傷的病症,外部固然不宜敷貼硝黃之類的藥物,恐怕增加寒氣而加重傷勢。如果人平素虛弱,即使在夏天,內服也不宜用鹹寒的藥品。因為胃氣得寒則不能生長,運氣得寒則不能健運,瘀血得寒則不能運行,腐肉得寒則不能潰破,新肉得寒則不能生長。如果體內有瘀血停滯,服用藥物來疏通它,則不在此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