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可法良規》云:凡傷損之症,若誤飲涼水,瘀血凝滯,氣道不通,或血上逆,多致不救,若入於心即死,急飲童便熱酒以和之。若患重而瘀血不易散者,更和以辛溫之劑。
《可法良規》說:凡是損傷的病症,如果誤喝了涼水,會導致瘀血凝結停滯,氣道不通暢,或者使血液向上逆行,多數情況會無法救治,如果血液衝入心臟就會立刻死亡,應當趕快飲用童便和熱酒來調和它。如果病情嚴重而且瘀血不容易消散的,再加入辛溫的藥物來調和。
原文
睡臥要上身墊高,不時喚醒,勿令熟睡,則血庶不上逆。
睡覺時要把上半身墊高,不時叫醒他,不要讓他熟睡,這樣血液大致就不會向上逆行。
原文
故患重之人,多為逆血填塞胸間,或閉塞氣道咽喉口鼻不得出入而死。
所以病情嚴重的人,大多是因為逆行的血液堵塞在胸中,或者阻塞了氣道、咽喉、口鼻,無法呼吸而死亡。
原文
《選粹》云:損傷,寒涼之藥一毫俱不可用,蓋血見寒則凝,若冷飲致血入心而死。惟看有外傷者,當內外兼治。
《選粹》說:對於損傷,寒涼性質的藥物一絲一毫都不能使用,因為血液遇到寒涼就會凝結,如果喝冷飲會導致血液進入心臟而死亡。只有看到有外傷的情況,才應當內外兼治。
原文
若外無所傷,內有死血,唯用蘇木等治血之藥,可下者下之,雞鳴散是也。
如果外部沒有損傷,內部有瘀血,只能用蘇木等治療血的藥物,可以攻下的就攻下,雞鳴散就是這樣的方劑。
原文
《可法良規》云:凡損傷之症,外固不宜敷貼硝黃之類,恐濟寒以益其傷。
《可法良規》說:凡是損傷的病症,外部固然不應該敷貼硝石、大黃這一類的藥物,恐怕會增加寒涼而加重損傷。
原文
若人平素虛弱,雖在夏令,內服亦不宜用鹹寒之品。
如果病人平時身體虛弱,即使在夏天,內服藥物也不宜使用鹹寒的藥品。
原文
蓋胃氣得寒而不生,運氣得寒而不健,瘀血得寒而不能行,腐肉得寒而不潰,新肉得寒而不生。若內有瘀血停滯,服以通之,不在此例。
因為胃氣得到寒涼就不能生長,運氣得到寒涼就不能健運,瘀血得到寒涼就不能運行,腐肉得到寒涼就不能潰破,新肉得到寒涼就不能生長。如果體內有瘀血停滯,服用藥物來疏通它,就不在此限制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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