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耀山曰:醫者,意也。嘗考古人創論立方,雖有根據,以已意參之,總不出情理之中。
耀山說:醫生用心思也。曾考察古人創立論述開立方劑,雖然有根據,摻入自己的意思,總不超出情理之外。
原文
至接骨一道,用手法外,復用器具,蓋有意會之處。
至於接骨這一方面,除了用手法之外,又用器具,大概有其中的意圖。
原文
閱《明史》內載,有諫臣某,因事迭奏忤上,致延訊時,上令武士,用金瓜錘責其遍體,甚至肋骨擊斷其二;復令下獄,身加挺棍腳鐐,手銬刑具,嚴行監固。
翻閱《明史》記載,有位諫官某人,因事多次上奏觸犯皇帝,到了審訊時,皇帝命令武士,用金瓜錘責打他全身,甚至肋骨打斷了兩根;又命令關入監獄,身上加上挺棍腳鐐,手銬刑具,嚴格關押。
原文
挺棍者,較人之長短,以木為之,上鎖於頸,下鏈於踝,中繫於手而及於腰,使囚不能彎曲轉側活動。
挺棍,根據人的長短,用木頭做成,上面鎖住脖子,下面用鏈子拴住腳踝,中間繋在手並延伸到腰部,使囚犯不能彎曲轉動側身活動。
原文
後上悟,憐其苦諫釋之,肋骨俱已接續,未始非挺棍銬鐐之益也。
後來皇帝醒悟,憐憫他苦諫而釋放他,肋骨都已經接續好了,未嘗不是挺棍腳鐐的功勞。
原文
挺棍與通木相似,鐐銬與扎縛相同,擊斷者復接續,是以不醫醫之。今之用器具,殆即此遺意歟。竹簾
挺棍與通木相似,腳鐐手銬與扎縛相同,打斷的又能接續,這是以不治療來治療。現在使用的器具,大概就是這個遺留的用意吧。竹簾
原文
釋義云:凡肢體有斷處,先用手法安置訖,然後用布纏之,復以竹簾圍於布外,緊扎之,使骨縫無參差走作之患,蓋通用之物也。杉籬
釋義說:凡是肢體有斷裂的地方,先用手法安置好,然後用布纏繞,再用竹簾圍在布外面,紧紧扎住,使骨縫沒有參差不齊、移位的問題,這是通用的東西。杉籬
原文
釋義云:凡用以圍裹於竹簾之外,將所穿之繩結住,再於籬上加繩以纏之,取其堅勁挺直,使骨縫無離綻脫走之患也。
釋義說:凡是用来在竹簾外面圍裹的,將所穿的绳子结住,再在籬笆上加绳子来缠绕,取其堅固有力、挺直的特性,使骨缝没有離开綻開、脫落移位的問題。
原文
蓋骨節轉動之處與骨筋甚長之所,易於搖動,若僅用竹簾,恐挺勁之力不足,故必加此以環抱之,則骨縫吻合堅牢矣。
因為骨節轉動的地方與骨筋很長的地方,容易搖動,如果只用竹簾,恐怕挺勁的力量不夠,所以必須加上這個來環抱固定,那麼骨缝就能紧密吻合、堅固牢靠了。
原文
陳遠公曰:有跌打骨折,必用杉木或杉板,將折骨湊合端正,以繩縛定,勿偏斜曲,再以布扎,不可因疼痛心軟,少致輕鬆,反為害事。
陳遠公說:有跌打骨折的,必定用杉木或杉板,將折斷的骨頭湊合端正,用繩子縛住固定,不要偏斜彎曲,再用布條紮住,不可因為疼痛就心軟,稍微放鬆,反而會造成害事。
原文
後用內服藥,如皮破血出,須用外治藥,但骨折而外邊之皮不破,即不用外治之藥,然內外夾攻,未嘗不更佳耳。
之後用內服藥,如果皮破血流,須要用外治藥,但如果骨折而外邊的皮沒有破,就不必用外治的藥,然而內外夾攻,未嘗不是更好。
原文
內治法宜活血去瘀為先,血不活則瘀不去,瘀不去則骨不能接也。
內治方法適宜活血去瘀為先,血不活則瘀不去,瘀不去則骨頭不能接續。
原文
內治用接骨神丹煎服,外治貼全體神膏,再加末藥勝金丹,摻傷處為妙。每膏一張用末藥三錢,摻膏上貼之。凡接骨不須二個,至重則用二個。
內治用接骨神丹煎服,外治貼全體神膏,再加末藥勝金丹,摻在傷處最好。每張膏藥用末藥三錢,摻在膏藥上貼敷。凡是接骨不需要兩張,最嚴重的才用兩張。
原文
此絕奇絕異之方,倘未損傷,只貼膏藥,不必用勝金丹摻藥。
這是極奇妙極有效的方子,如果只是損傷還沒有骨折,只貼膏藥就可以,不必用勝金丹摻藥。
原文
內外治法三方,有不可形容之妙,醫者患者得以旦夕奏功,故特為表出,方出《冰鑑》。
內外治法三個方子,有不可形容的妙處,醫生患者能夠早晚見效,所以特意公開出來,方子出自《冰鑑》。
原文
谷蘭云:損傷固痛,因痛而以板木縛之則愈痛,愈痛而手軟、心軟,轉致輕鬆,是痛其痛,反增其痛,迨至不可醫藥,悔何及哉!
谷蘭說:損傷本來就疼痛,因為疼痛而用板木固定反而更痛,越痛就越手軟心軟,轉而放鬆,這樣疼痛它的疼痛,反而增加它的疼痛,等到不能醫治了,後悔哪裡還來得及呢!
原文
學者務熟習手法,臨症時得自然之妙,自無手軟、心軟之弊矣。
學習的人務必熟練熟悉手法,臨床時得到自然的妙處,自然就沒有手軟心軟的弊病了。
原文
耀山云:凡臂骨及小兒頸骨、腿骨大手膊骨,截斷折斷、碎斷斜斷者,不必用大杉籬,僅用杉木皮儘可。
耀山說:凡是臂骨及小兒頸骨、腿骨、大臂骨,截斷、折斷、碎斷、斜斷的,不必用大杉籬,只用杉木皮就可以。
原文
將杉木皮削去粗皮,或三片或二片,如指面大,長短以患處為則。
將杉木皮削去粗皮,或三片或兩片,像指頭面那麼大,長短根據患處來定。
而且杉木皮像竹子一樣有間隔的樣式,贴合在骨頭斷處極為妥帖。
原文
又杉木皮挖空,用紙黏裹,可縛手肘手腕,使其能轉能伸,能屈能曲,此夾扎中之活法也。
又可以將杉木皮挖空,用紙黏裹,可以縛在手肘手腕上,使它能轉能伸,能屈能曲,這是夾扎中的靈活方法。
原文
又有竹蔑大片,再以紙包,或用三片、四片,看患處之寬狹長短,定為法則。
又有竹篾大片,再以紙包,或用三片、四片,看患處的寬窄長短,定下規則。
原文
又有松木薄板,象今做糕匣者,用紙包裹,安於骨斷之處,以棉帶緊扎甚妙。此皆常用驗過之器具也。抱膝
又有松木薄板,像現在做糕餅盒子那樣的,用紙包裹,安放在骨頭斷裂的地方,用棉帶紧紧紮住非常好。這些都是常用驗證過的器具。抱膝
釋義說:膝蓋骨覆蓋在股骨和脛骨兩端,本來就是活動的物體。
如果受傷,不是骨體破碎,就是離開原位而向左右突出。
原文
雖用手法推入原位,但步履行止,必牽動於彼,故用抱膝以固之,庶免復離原位,而遺跛足之患也。
雖然用手法推回原位,但行走活動,必定會牽動到它,所以用抱膝器來固定它,希望避免再次離開原位,而留下跛腳的後患。
原文
其法將抱膝四足插於膝蓋兩傍,以竹圈轄住膝蓋,令其穩妥,不得移動,再用白布寬帶,緊緊縛之。
方法是将抱膝器的四個腳插在膝蓋兩旁,用竹圈套住膝蓋,使其穩妥,不能移動,再用白布寬帶,紧紧縛住。
原文
耀山云:膝蓋骨脆碎或跌碎者,常用紙竹毛篾纏繞一⿱⺮⿹⼓尤,與膝蓋大小相等,再加四繩縛於⿱⺮⿹⼓尤上,貼膏藥後,即將篾⿱⺮⿹⼓尤安上,四繩分前後縛之,較之竹圈,稍覺柔軟矣。
耀山說:膝蓋骨脆碎或跌碎的,常用紙、竹、毛篾纏繞一個圈,與膝蓋大小相等,再加上四根繩子縛在圈上,貼膏藥後,立即將篾圈安上,四根繩子分前後縛住,與竹圈相比,稍覺柔軟了。
原文
又云:以上器具,皆傷科必用之物,又增補試驗各具,然未備也。
又說:以上器具,都是傷科必備的東西,又增補了試驗過的各種器具,然而還不完備。
原文
有肩胛出臼,用布帶纏於手上,繫於柱間,在帶上搒者;有腿骨出髎,用闊帶縛定腿足,將人抱住,以大鎯頭嚇者;有用硬挺者;有用軟騙者,種種器具,總不出縛纏夾扎挺托之法,復其原位,使勿遊移活動為得耳,要在人之活法變動也。
有肩胛骨脫臼,用布帶纏在手上,繋在柱子之間,在帶上攀拉的;有腿骨脫臼,用闊帶縛住腿腳,將人抱住,用大鎯頭嚇的;有用硬挺的;有用軟騙的,各種器具,總不出縛纏夾扎挺托的方法,使它恢復原位,不遊移活動才是對的,關鍵在於人的靈活變通。
原文
《選粹》云:凡損傷平處,骨斷骨碎,皮不破者,用接骨定痛等膏敷貼。
《選粹》說:凡是損傷在平整處,骨頭斷裂破碎,皮不破的,用接骨定痛等膏敷貼。
原文
若傷在手足曲直伸縮之處,要用包裹,可令時時轉動。指骨碎者,只用麻片夾縛。腿上用麻繩扎縛。冬月熱縛,夏月涼縛,余月溫縛。又云:骨斷皮破者,不可用酒煎藥。
如果傷在手足彎曲伸直活動的地方,要用包裹,可以讓關節時時轉動。指骨碎裂的,只用麻片夾縛固定。腿上用麻繩扎縛。冬天用熱固定,夏天用涼固定,其他月份用溫固定。又說:骨頭斷裂皮也破了的人,不可以用酒煎藥。
原文
或損在內而皮破者,可加童便於破血藥內和服。若骨斷、皮不破者,可全用酒煎藥。
如果傷在內在而皮破了,可以加童便在破血藥內和服。如果骨頭斷裂、皮不破的,可以完全用酒煎藥。
如果只是受傷而骨頭沒折斷、肌肉沒破裂的,用消腫膏或定痛膏。
原文
又云:皮里有碎骨,只用定痛膏敷貼夾縛,如十分傷重,自然爛開其肉,碎骨自出,然後用補肌散,外以補肉膏敷貼。
又說:皮肉里有碎骨,只用定痛膏敷貼夾縛,如果傷得十分嚴重,自然會爛開皮肉,碎骨自己出來,然後用補肌散,外面用補肉膏敷貼。
原文
又云:夾縛處,須藥水以時泡洗,春秋三日,夏二日,冬四日,洗去舊藥,須仔細勿驚動傷處,洗訖,仍用前藥前膏敷縛。
又說:夾縛固定的地方,須用藥水按時泡洗,春秋三天,夏天兩天,冬天四天,洗去舊藥,須要仔細不要驚動傷處,洗完畢,仍然用原來的藥、原來的膏敷縛。
原文
凡換藥不可生換,須用手巾打濕拓潤,逐片取脫,隨手蕩洗換上,又不可停留一時刻,藥膏必須預為攤就,隨手換上,此乃敷藥之訣,如換膏藥亦然。
凡是換藥不可直接更換,須用手巾打濕拓潤,逐片取脫,隨手清洗換上新藥,又不可停留片刻,藥膏必須預先攤好,隨手換上,這是敷藥的竅門,換膏藥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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