黴癘新書

總論二十四舉

總論二十四舉(3)

總論二十四舉9
原文
拔之則隨手而離肉,正如拔無根草;必不知痛癢也。其刺燒針畢後,則欲拔之;髮根緊堅,而如尋常人。是瘀濁去而營血充也。
白話
拔出來時就隨著手離開肌肉,就像拔無根的草一樣;一定不會感到疼痛或癢。在刺入燒針完畢之後,想要拔出來;髮根緊密堅固,如同平常人一樣。這是瘀濁去除而營血充滿的緣故。
原文
十二舉曰:輕證者:初起皮膚不仁,或淫淫癢,如蟲行,或十指頭常冷,或乍寒乍熱,或手足痠痛,或股脛時如被針錐刺,或身體遍癢,搔之生瘡,或手足一片常冰冷,或𤸷如錢大,或痛無常處,流移非一,或身起白屑,或手足小指頑痹,或身體手足發腫,或如按豆,或如酸棗,或出或沒。
白話
第十二舉說:輕證的患者:初起時皮膚麻木不仁,或陣陣發癢,如同蟲子在爬行,或十個手指頭經常冰冷,或忽冷忽熱,或手腳痠痛,或大腿小腿時常好像被針錐刺到,或全身到處發癢,抓了之後長瘡,或手腳有一片區域經常冰冷,或麻痺如銅錢般大小,或疼痛沒有固定位置,到處流竄不止,或身上長出白色皮屑,或手腳的小指麻木不仁,或身體手腳發腫,或像按壓到豆子,或像酸棗,有時出現有時消失。
原文
當此時,當以樟腦一塊如雞卵大,點火照看周身,以認其毒多少;仍以三稜針去瘀血。然後更服當歸湯二十日,繼吞竹精丸,四五十日,莫有不瘥者焉。
白話
在這個時候,應當用一塊雞蛋大小的樟腦,點火照亮全身,以便辨認毒素的多少;再用三稜針去除瘀血。然後再服用當歸湯二十天,接著吞服竹精丸四五十天,沒有不痊癒的。
原文
十三舉曰:重證者:身體磊塊,其色紫赤,如彈丸大,或如雞子大;若近火則為水泡;過二三日若四五日,則頂陷而黃水流出;或如蕩湯火傷之瘡;或眉睫墮落,眼光如電;或皮膚皴散如樹皮,手指欲拳;或面目無潤,其色灰白;或身面腫痛徹骨髓;或語聲嘶散;或耳鳴啾啾;或身體頑痹,不知痛癢針灸不覺痛楚;或身中發瘡一二,一處瘥則又發他處,展轉不已;或毛髮拔之不痛。
白話
第十三舉說:重證的患者:身體長出塊狀物,顏色紫紅,像彈丸那麼大,或像雞蛋那麼大;如果靠近火就會變成水泡;過了兩三天或四五天,則頂部凹陷而流出黃水;或像被開水燙傷的瘡;或眉毛睫毛脫落,眼光像閃電一樣;或皮膚粗糙像樹皮,手指想要彎曲;或面部沒有光澤,顏色灰白;或身體面部腫痛直達骨髓;或聲音嘶啞;或耳中嗡嗡作響;或身體麻木,不知痛癢,針灸也沒有感覺;或身上長出一兩個瘡,一處好了又發另一處,輾轉不停;或拔毛髮時不痛。
原文
於此時,急用當歸湯七八日,後更刺繞針三日。每夜臨臥向一更來,宜以白湯,服第一神效散。至第四日,服第二神效散;五日至七日,服第三神效散。服法俱仿第一神效散。
白話
在這個時候,緊急使用當歸湯七八天,之後再進行刺繞針三天。每天晚上臨睡前到一更時分,適宜用白開水送服第一神效散。到了第四天,服用第二神效散;第五天到第七天,服用第三神效散。服用的方法都依照第一神效散。
原文
十四舉曰:凡刺燒針,服三種神效散之間,切不可食鮮鮭諸肉、生蔬酒醋、鹽滷豆油等物也。惟於朝饔時,淡味醬汁煮瓢畜,可輔食味矣。午飯夕飡,斷不可食鹹味;宜以淡漿粥將養之。
白話
第十四舉說:凡是在進行刺燒針、服用三種神效散期間,切不可吃新鮮的魚肉類、生菜、酒、醋、鹽滷、豆油等東西。只有在早餐時,用淡味的醬汁煮瓢畜(一種蔬菜?),可以輔助調味。午餐晚餐,絕對不可吃鹹味;適宜用清淡的米漿粥來調養。
原文
十五舉曰:凡服第一神效散,則其夜必腹中雷鳴疼痛,或嘔吐穢物,或大便,下穢水瘀物,或如稠痰之狀,或小便如丹粉和膠脂,達旦而止。服第二神效散,則下諸蟲或衃血血瓣、紫黑褐色等物。至第三方,則下物亦不多,其色如雞蛋黃之狀,或軟或硬,亦徹旦止矣。自服神效散之二三日,針疻水出不止,必不可用敷貼藥,漸漸結靨,而自剝落。若遷延數日不止者,當以蕎麥粉摻之。
白話
第十五舉說:凡是服用第一神效散,當晚必定會腹中雷鳴疼痛,或嘔吐穢物,或大便,排出穢水瘀物,或像濃稠的痰一樣,或小便像丹粉混合膠脂,直到天亮才停止。服用第二神效散,則會排出各種蟲子或凝固的血塊、紫黑褐色等東西。到了第三劑,則排出的東西也不多,顏色像雞蛋黃的樣子,或軟或硬,也是到天亮才停止。自從服用神效散兩三天後,針孔傷口流水不止,絕不可用敷貼的藥物,會漸漸結痂,然後自然脫落。如果拖延數日仍不止的,應當用蕎麥粉撒在上面。
原文
十六舉曰:凡七日內,服三種神效散已後,又以虎勢丸一劑,分為十五;日以一貼白湯吞下,日三夜二;而過八九日,若十餘日,則針瘡自結痂,赤斑亦尋滅,手指將拳者漸伸,飲食日進,形體亦當壯健。然後繼以龍石湯。
白話
第十六舉說:凡是在七天內,服用三種神效散之後,再用虎勢丸一劑,分成十五份;每天用一份以白開水吞服,白天三次夜間兩次;過了八九天,或十多天,則針瘡自然結痂,紅斑也逐漸消失,手指將要彎曲的漸漸伸直,飲食日漸增加,身體也應當強壯健康。然後接著服用龍石湯。
原文
十七舉曰:凡治此證,須令患者,清淡口味,斷絕色欲;此乃一大緊要事也。若犯此戒,則不免再發也。假令其病瘥,對酬如常,可禁忌者尤多,宜食者僅僅乎無幾也。今舉其可啖者若干,以列於下:凡如粳米大麥小麥黑白大豆,赤豆綠豆,胡麻乾菜,薯蕷砂糖,萊蔔冬瓜,萵苣牛蒡根,蕪菁干芋梗,五加葉枸杞葉,雞腸菜蒲公英,獨活三葉龩,葛粉瓢畜等,及海參鰺魚,串鰒石首魚,梭魚棘鬣魚,𬵵魚鰈魚,火點鱵魚,蜆肉乾鰹之類,熟烹而常啖可矣。然如魚肉必不可日吃之;其他一切物,斷然不可食也。如禽獸諸肉,觸口亦為大患,戒之戒之。
白話
第十七舉說:凡是治療此證,必須讓患者飲食清淡,斷絕色慾;這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如果違犯此禁忌,就難免會復發。假使疾病痊癒,恢復正常生活,可禁忌的東西仍然很多,適合吃的東西卻寥寥無幾。現在列舉一些可以吃的東西如下:凡是像粳米、大麥、小麥、黑白大豆、赤豆、綠豆、胡麻、乾菜、山藥、砂糖、蘿蔔、冬瓜、萵苣、牛蒡根、蕪菁、乾芋梗、五加葉、枸杞葉、雞腸菜、蒲公英、獨活、三葉龩、葛粉、瓢畜等,以及海參、鰺魚、串鰒、石首魚、梭魚、棘鬣魚、𬵵魚、鰈魚、火點鱵魚、蜆肉、乾鰹之類,煮熟後經常食用是可以的。然而像魚肉絕對不可以天天吃;其他一切東西,斷然不可吃。像禽獸等肉類,入口也會造成大患,務必戒除,務必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