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諺云:燈火有推山之力,此等陰虛難治之症,非內服藥而外用燈火,固難圖功。
俗話說:燈火有推山的力量,這種陰虛難治的病症,如果不內服藥物而只外用燈火,本來就很難收到功效。
原文
然人身有禁用燈火之處,若誤犯之,須臾不救而死,不得不特為標誌,使學者隨處留心。
然而人身上有禁用燈火的部位,如果誤用了,片刻之間就無法救治而死亡,不得不特別標示出來,讓學習的人處處留心。
原文
如咽喉脅眼心窩腰眼少腹臍中等處,不可誤用燈火。
例如咽喉、脅眼、心窩、腰眼、少腹、臍中等處,不可以誤用燈火。
原文
然有生於下齶之外皮膚間者,名墊舌痰,鐵門拴在喉兩旁,此於咽喉大有妨礙。
但有長在下齶外側皮膚之間的,叫做墊舌痰,鐵門拴在喉嚨兩旁,這對於咽喉有很大妨礙。
原文
夾脅痰生脅眼中,纏腰痰發於腰眼,下部貼骨痰,多生於鼠鼷穴,此於脅眼腰眼少腹,亦有妨礙也。
夾脅痰長在脅眼位置,纏腰痰發生在腰眼,下部貼骨痰多長在鼠鼷穴,這對於脅眼、腰眼、少腹,也有妨礙。
原文
但此等氣門關係緊要處,只宜在覈頂上燃燒一二點,而環核外無定燒點處,仍宜禁用火攻,寸步留心,不可稍忽,詎得以生人而反殺人乎。
但是這些氣門關係緊要的地方,只適合在核的頂端燃燒一兩點,而環繞核外沒有固定燒點的地方,仍然應該禁用火攻,寸步留心,不可稍有疏忽,難道可以因為要救活人反而殺死人嗎?
原文
又用燈火,須七日一次,手續取七日來復之意,不可過急過遲,遲速則無益而反損,以核消盡為度。
又使用燈火,必須七天一次,這是取七日來復的用意,不可以太急或太遲,太快或太慢都沒有益處反而有損害,以核完全消除為標準。
原文
當視患症之重輕,定愈期之遲速,予每治瘰癧,患者多不能持久耐勞,中途偶易他醫,用藥複雜,欲速反劇,卒多不治,誠可惜也。
應當根據病症的輕重,來決定痊癒時間的早晚。我每次治療瘰癧,患者大多不能持久耐勞,中途偶爾更換其他醫生,用藥複雜,想要快速見效反而加劇,最終多數無法救治,實在可惜。
原文
不知此病,輕者數日可愈,重者非數月不能為力,是在病者當依期外用火攻,內服湯丸,不可求愈過急也。
不知道這種病,輕的幾天可以痊癒,重的非幾個月不能見效,這在於病人應當按期外用火攻,內服湯藥丸劑,不可以求愈過於急切。
又使用火攻之後,所有的膏藥敷貼,都可以免去使用,為什麼呢?
原文
以用過燈火,設燈草上麻油未曾淨盡,燒點皮膚起泡。
因為用過燈火,假設燈草上的麻油沒有完全乾淨,燒點皮膚會起水泡。
原文
若貼膏藥於上,恐皮面易潰,且穴道不易審辨,是既用燈火,則膏藥反無補而有害。
如果貼上膏藥在上面,恐怕皮膚表面容易潰爛,而且穴道不容易辨認,這樣既然用了燈火,那麼膏藥反而沒有幫助而有損害。
原文
若潰口不易收斂,亦只以燈火於潰處輕微燒之,或用珍珠砂敷隔於潰處,而後用燈火,自無不驗之理。
如果潰口不容易收斂,也只是用燈火在潰瘍處輕微地燒灼,或者用珍珠砂敷隔在潰瘍處,然後再用燈火,自然沒有不靈驗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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