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天奧旨

卷十三

竹木簽破傷水生瘡

卷十三3
原文
傷水瘡者,因誤被竹木簽破皮膚,又生水洗之,潰而疼痛;或魚刺諸骨破傷,久而不愈。同用黃丹、蛤粉、文蛤等分,同炒變色,摻瘡口上,漸次而愈。如刺已入肉,搗鼠腦同鹿角末,同塗傷上即出。如骨刺入肉,用象牙刮末厚敷,其刺自軟即出也。
白話
傷水瘡,是因為被竹木籤誤傷皮膚,又用生水洗滌,導致潰爛疼痛;或者被魚刺等骨頭刺傷,長久不癒。用黃丹、蛤粉、文蛤等分,一同炒到變色,摻敷在瘡口上,逐漸痊癒。如果刺已進入肉裡,將鼠腦與鹿角末搗爛,一同塗在傷口上,刺就會出來。如果骨刺刺入肉中,用象牙刮成粉末厚敷,刺就會自己變軟而出來。
原文
_梅師方_,治竹木針刺在肉中,不出疼痛。
白話
《梅師方》,治療竹木針刺留在肉中,不出來且疼痛。
原文
王不留行為末,調熱水方寸匕,以根敷即出。
白話
王不留行研成末,用熱水調和一立方寸匕,用根敷上即能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