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瘡瘍之生,宜分經絡,既有經絡,烏可不分哉?吾以為不必分者,以瘡瘍貴去其火毒,不必逐經逐絡而用藥也。以瘡瘍之生,有經絡之分,而用藥之妙,單以消火毒為主,以火毒去而瘡瘍自失,經絡不必分而自分也。試思解火毒之藥,不外金銀花與蒲公英之類,若必隨經隨絡而分之,亦鑿之甚矣,用藥胡可雜哉。
白話
瘡瘍的產生,應該區分經絡;既然有經絡,怎能不區分呢?我認為不必區分的原因,是因為治療瘡瘍重在去除火毒,不必逐條經絡來用藥。因為瘡瘍的產生雖然有經絡的區分,但用藥的妙處,單以消除火毒為主,火毒去除後瘡瘍自然消失,經絡不必區分而自然區分。試想解火毒的藥物,不外乎金銀花和蒲公英之類,如果一定要按照經絡來區分使用,也太過拘泥了,用藥怎能如此混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