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天奧旨

卷三

妊娠瘡瘍論

卷三3
原文
孕婦亦往往有生瘡瘍者,不可與無孕婦人一概輕治之也。蓋婦人懷孕,宜護其胎,一有損傷,其胎立墮,輕則殺子,重則並其母而亦亡矣,可不慎哉!或曰:孕婦既生瘡毒,豈可以不治?治之不知婦女既已懷孕,其氣血半已蔭胎,若再用敗毒之藥重傷氣血,安得不墮胎乎?雖有故無損,略消化其毒,亦正無害,然亦宜於補氣補血之中,而少佐之以瀉火敗毒之味,則在腹之胎無損,而在膚之瘡亦易散也。至於已產之後,毋論瀉火敗毒,萬不可施,即少少內托,亦宜禁絕。
白話
孕婦也往往有長瘡瘍的,不可以和沒有懷孕的婦女一概而論而輕易治療。因為婦人懷孕,應該保護她的胎兒,一旦有損傷,胎兒就會立刻流產,輕則失去孩子,重則連母親也會死亡,怎能不謹慎呢!有人說:孕婦既然長了瘡毒,難道可以不治療?治療卻不知道婦女已經懷孕,她的氣血一半已經用來養護胎兒,如果再使用敗毒的藥物重傷氣血,怎能不墮胎呢?雖然有「有故無損」的說法,稍微化解其毒,也正好無害,然而也應該在補氣補血之中,稍微輔助以瀉火敗毒的藥物,這樣腹中的胎兒不會受損,而皮膚上的瘡也容易消散。至於生產之後,不論是瀉火還是敗毒,萬萬不可使用,即使稍微用一點內托的藥,也應該禁止。
原文
蓋產後亡血過多,血室空虛,止存遊氣,一用消耗之藥,輒有頭暈眼花之症,況禁消耗之乎。如奪命、返魂諸丹,其名則美,其實則惡,恐有砒、硼、硝、黃、巴、麝等味在內,其性暴悍,安禁其攻擊乎?每每有下喉而輒亡者。治之法,惟大補其氣血,而不必兼治瘡瘍。蓋產婦生瘡,盡是陰瘍,而非陽瘍也。
白話
因為產後失血過多,血室空虛,只存留浮游之氣,一用消耗的藥物,就會出現頭暈眼花的症狀,何況是禁止使用消耗藥物呢?像奪命丹、返魂丹之類的丹藥,名稱雖然好聽,但實際上很惡劣,恐怕含有砒霜、硼砂、硝石、大黃、巴豆、麝香等藥味在內,其藥性暴烈,怎能禁得起它們的攻擊呢?常常有服下喉嚨就立即死亡的。治療的方法,只有大補其氣血,而不必同時治療瘡瘍。因為產婦生瘡,全部都是陰瘡,而不是陽瘡。
原文
陰瘍在常人,尚純用補劑,產婦陰虛、更無疑也,不補其陰,又將何補哉?惟是產婦陰寒,補陰恐不能濟陽也,必須補陽以生陰,而補陽之中,更宜用溫暖之味,使榮衛通行,氣血流轉,則毒氣不必攻而自散矣。否則,恐致虛損成瘵,甚或瘡口不斂,卒至敗壞而不可救也。
白話
陰瘡在普通人身上,尚且純用補劑,產婦陰虛,更沒有疑問了。不補她的陰,又能補什麼呢?只是產婦陰寒,補陰恐怕不能助陽,必須補陽以生陰,而在補陽之中,更應該使用溫暖的藥味,使營衛通行,氣血流轉,那麼毒氣不必攻擊就會自行消散了。否則,恐怕會導致虛損成癆病,甚至瘡口不癒合,最終導致敗壞而不可救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