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凡赤遊、丹毒、疔瘡、紅絲走散,或時毒、瘀血壅實等證,皆宜行砭法。然不可太深。《內經》所云:刺皮無傷肉也。法用細瓷器打碎,取有鋒芒者一塊,以箸一根劈開頭尖夾之,用線縛定,兩手指輕撮箸尾,令瓷鋒正對患處,約懸寸許,再用重箸一根頻擊箸頭,令毒血遇刺即出,毒氣自退。若毒氣入腹膨脹者難治。
白話
凡是赤遊丹、丹毒、疔瘡、紅絲走散,或是時毒、瘀血壅實等證,都適合使用砭法。但是不能刺得太深。《內經》所說:刺皮膚不要傷到肌肉。方法是將細瓷器打碎,取有鋒利邊緣的一塊,用一根筷子劈開頭部尖端夾住它,用線綁緊,兩隻手指輕輕捏住筷子尾部,讓瓷鋒正對患處,大約懸空一寸左右,再用另一根重筷子頻繁敲擊筷子頭部,使毒血遇到刺傷就流出,毒氣自然消退。如果毒氣進入腹部導致腹脹的,難以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