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科證治全書

卷四

小兒遺毒

卷四2
原文
遺毒者,乃兒在胞胎稟受父母精血遺毒,故既生之後熱湯洗浴,或著烘燻衣服,外熱觸動內毒,發於肌膚之表,先出紅點,次成爛斑。甚者毒攻口角、眼眶、耳、鼻及前陰、穀道,皮肉破爛,啼叫不安,治之宜早。內用土茯苓湯,調人中黃細末四、五分服之,日進數次。外破爛處,以蜜炙黃柏細末乾摻之,或以滑石、綠豆粉鋪席上令臥,可救十之三、四。
白話
遺毒,是指胎兒在母體內稟受父母精血中的遺毒,因此出生之後,用熱水洗浴,或者穿著烘烤過的衣服,外在的熱氣觸動體內的毒素,發作在皮膚表面,先出現紅色斑點,接著變成潰爛的斑塊。嚴重的,毒素攻入口角、眼眶、耳朵、鼻子以及外生殖器、肛門,皮膚肌肉破爛,嬰兒啼哭不安,治療應該及早。內服使用土茯苓湯,調和人中黃細末四、五分服用,每天數次。外部破爛的地方,用蜜炙黃柏細末乾燥地撒上,或者用滑石、綠豆粉鋪在蓆子上讓嬰兒躺臥,這樣可以救活十分之三、四。
原文
嬰兒若毒延遍身,日夜啼哭,不吃乳飲者,此毒盛正氣衰弱,無法援之。
白話
嬰兒如果毒素蔓延全身,日夜啼哭,不吃奶水,這是因為毒氣旺盛而正氣虛弱,無法救治。